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04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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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6.67%股权延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2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一、本中心于
挂牌价为人民币:9380万元
1、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含房产、土地使用权以及附属设施)
南平星光大厦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为18层,地下一层至地面17层,建筑面积为
2、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6.67%股权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系租赁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经营,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占90%,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占10%),注册地: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经营范围:住宿、卡拉OK歌舞厅、美容、美发、桑拿浴(有效期至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持有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83.33%股权,其注册资本30万元,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等相关业务。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有下属全资子公司易飞航空商贸(南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民航、铁路、水上、公路等票务及货运的代理服务;酒店订房代理服务;针织织品、工艺品、化妆品、木材、通讯器材、香精香料的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能源及环保技术的开发、应用;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有效期至
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2010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618.59万元。截至
3、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6.67%股权。由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持有,截至评估基准日
[注:以上拟转让的资产和股权实行捆绑一并出让]
二、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目前星光大厦固定资产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租赁经营。
2、南平星光大厦《国有土地使用证》闽国用(2002)字第0274号上标明:土地使用者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座落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土地权面积3600.9平方米,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用途为综合,终止日期为
3、星光大厦场所对外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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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08年8月,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与泉州优优服装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星光大厦十七层会议室按
④2009年8月,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将星光大厦18楼一间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用房,面积约
⑤2007年12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补充合同》,将座落在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星光大厦一层茶点厅(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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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平星光大厦实物资产交割日为付清全部交易款和交易佣金后15个日历日内进行交割,交割完毕次日起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5、南平星光大厦实物交割日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梯维护费等费用均由出让方缴纳。南平星光大厦实物交割日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梯维护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缴纳,交割完毕后, 星光大厦水、电、汽等如需要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供应,价格按市政规定价格继续供应给受让方。
6、南平星光大厦固定资产转让,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50%。
特别约定:上述六项对外租赁未到期的合同,受让方必须无条件全部承接,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所有以上标的内容的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等以相关权证所载内容为准。
三、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6.67%股权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抵押等债务事项,涉及的债权、债务主要是应收客户赊账款和应付采购款,股权转让后,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均由受让方承接。
2、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数为168人,其中由出让方委派员工18人由出让方接收安置;外聘员工150人将全部由受让方承接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出让方不负责处置。
3、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股权交割日为付清全部交易款和交易佣金后15个日历日内进行交割、办理变更手续。
4、在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含子公司)股权交割完毕日(指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次日)与评估基准日期间,由出让方继续依法管理和经营,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和损益均由出让方承担(具体金额以出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股权交割完毕日(同上)后将由受让方依法管理和经营,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16.67%股权在变更、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50%。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经济支付能力,能够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受让价款。
3、竞买人应在相关转让合同生效后的五个日历日内将成交款55%价款汇入甲方上述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账号:5919 0211 4910 30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乙方第一期55%成交款(含本次转让三项内容)后,应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50%成交款汇至甲方账户,第二期为转让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前期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可冲抵第二期款项)。
五、欢迎有意竞买者前来咨询。咨询电话:0591-87855200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