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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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金龙江申(杭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384.451595万元债权整体转让 |
挂牌价 | 8543.931595万元 |
保证金 | 17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1-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2-1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金龙江申(杭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384.451595万元债权整体 |
8543.931595 |
1700 |
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384.451595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159.4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5384.451595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金龙江申(杭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1年0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经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临江工业园区临宾路100号。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汽车车架、悬挂件、钣金冲压件零部件及模夹治具,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企业情况介绍:金龙江申(杭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工业园区,系厦门金龙江申车架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外围业务,建立北方基地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与母公司一致,主要生产汽车车架、相关汽车零部件及电泳业务。公司主要资产为工业房地产和设备类固定资产,工业房地产: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721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784.04平方米,主要为1栋办公楼和2栋厂房,已办理产权证,其中主厂房建筑面积约14097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695.69平方米,电泳车间建筑面积约5991.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和工业厂房,使用期限至2062年01月31日止,均自建于2013年,目前均可正常使用,维护较好。公司目前设备类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66台(套),主要为焊接机、铆接机、冲床、起重机、ED涂装设备和废水处理设备等,车辆5辆,购置于2013-2017年间,电子设备99台(套)。2018年7月公司停止运营,部分厂房、办公楼对外租赁,保留了部分电泳业务。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厦门金龙江申车架有限公司 |
6000 |
6000 |
100%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09月30日 |
总资产 |
5572.69 |
4948.85 |
4544.78 |
总负债 |
5613.09 |
5687.1 |
5651.31 |
净资产 |
-40.4 |
-738.25 |
-1106.53 |
营业收入 |
728.99 |
223.12 |
242.52 |
利润总额 |
-268.19 |
-697.85 |
-368.29 |
净利润 |
-268.19 |
-697.85 |
-368.29 |
(4)债权的基本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09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持有债权本金和利息合计为5384.451595万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384.451595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159.4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5384.451595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除本次所转让债权外,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按原投资合同履行职责和享有规定的权益。
(3)本次股权转让均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4)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转让方厦门金龙江申车架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金龙江申(杭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移方案。
2、上级批准: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批复同意厦门金龙江申车架有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所持金龙江申(杭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和《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和《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5384.451595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159.4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5384.451595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4、除本次所转让债权外,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按原投资合同履行职责和享有规定的权益。
5、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应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后一个月内负责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有关股权变更手续及同时办理标的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负责将公司名称中的“金龙”商号予以更名,之后不得再使用“金龙”商号及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家出资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受让方承诺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8、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和《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4日。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 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