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国有产股权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14510
名称 福建中检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
挂牌价 51.47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7-08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8-0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中检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5%股权

二、挂牌价:51.47万元。

三、基本情况:

3.1.福建中检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6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机动车整车及零部件检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配件销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标的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3.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0

38%

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275

55%

3

中检集团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35

7%

本次转让标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中检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5%股权。

五、股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审批程序。

六、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31日

总资产

74.73

45.90

57.83

总负债

40.53

19.20

52.46

所有者权益

34.2

26.70

5.37

净利润

-46.8

-7.5

-21.34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7.1.合法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8.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8.2.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次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截止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没有银行贷款,但有部分预收款项;2019年10月1日起标的公司每月均向福州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无息借入8万元人民币作为过渡期的运营费用,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55%股权后,2019年10月1日起至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止之间的借款,由受让方按实际持有股权比例计算负责向福州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偿还。

8.3.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政府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8.4.转让标的成交后,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除8.2条款外的借款)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8.5.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九、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十、竞买人报名

10.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7时。

10.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10.3.交纳竞价保证金

10.3.1.竞价保证金金额:5万元。

10.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以上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10.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中检股权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10.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0.5.领取竞价文件

10.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10.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十一、公告期限2020年7月8日-2020年8月4日。《股权转让合同》、竞价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