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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11579
名称 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挂牌价 16340.64万元
保证金 8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5-20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6-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
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100%股权

16340.64

800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厦门厦工桥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5,309.84万元,经营住所:厦门市集美我灌口南路801号、803号、805号及铁山路157号。公司经营范围: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制造,其他传动部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

比例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25,309.84

20410.51

100%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2月28日

总资产

22307.10

20659.56

21722.84

总负债

4057.24

4041.61

7774.16

净资产

18249.86

16617.95

13948.68

营业收入

19743.87

15337.60

2580.51

利润总额

-2879.79

-1958.11

-1777.28

净利润

-2160.57

-1631.90

-2669.28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2月28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6340.64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拟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解除标的公司全部职工劳动合同,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再重新与受聘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职工实际劳动关系的隶属及当时设立标的公司时与职工签订的四方协议进行职工安置。即:劳动关系在配套主机企业的职工及劳务派遣工由配套主机企业安置,劳动关系在标的公司的由标的公司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专项审计、评估时,已计提职工安置所需的费用(即对应的是与标的企业签订合同的那部分员工安置费用),体现账面预计负债价值15,035,235.23元,该职工安置费用专款专用,由股权受让方按预计负债账面金额15,035,235.23元支付。实际发生数额在股权转让实际发生国有产权变更时以最终核准的数额为准,若实际发生数额高于本次预计负债账面金额,股权受让方补足其实际发生金额;若实际发生数额低于本次预计负债账面金额,差额部分归股权转让方所有。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根据运营需要优先聘用标的公司现有职工,标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管理制度,实施合法的劳动管理制度。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3)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意向买受人尽职调查为准,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应付总额的30%首期股权转让款,余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延迟支付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应致力于标的公司现有桥箱产品的品质提高、技术进步、成本优化工作,优先保障原配套主机厂所需的桥箱产品供应。

6、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应与标的公司目前主要配套企业签订商务协议,约定知识产权及桥箱产品研发、销售等相关事宜。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

六、公告期限: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 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 月17日下午17:00时。请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指定地点领取相关竞价文件。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  话: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

地  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