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28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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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及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55%资产份额整体捆绑转让 |
挂牌价 | 9747.77万元 |
保证金 | 9747.77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7-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8-1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1.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标的2.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55%资产份额。
上述两个标的整体捆绑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9747.77万元(其中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为6496.31万元,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55%资产份额为3251.46万元,若项目通过竞价成交,由此产生溢价按各标的挂牌价格与占比进行分配)。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1.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组公司”)成立于2015年02月1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5.95万元,注册地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秀山村奖坑组,经营范围包括煤的地下开采,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永定永强小坑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51 |
2 |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49 |
1.3.高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情况:转让方无法提供。因高组公司由控股股东承包经营,转让方未实际参与高组公司生产经营等管理工作,故转让方无法提供高组公司财务会计资料。
2.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基本情况
2.1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以下简称“高陂煤矿”)成立于2009年02月26日,营业场所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文馆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技术咨询服务;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电公司”)与福建省永定永强小坑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坑井公司”)2015年7月30日同意将高陂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2055.95万元)作价入股到高组公司【高陂煤矿采矿权归属于高组公司,除采矿权外的高陂煤矿其他资产未作价出资高组公司,仍保留在煤电公司账上,高陂煤矿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实际由高组公司使用】。高陂煤矿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采用了三明市三元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高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257.76万元,高陂煤矿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911.7477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高组公司49%的股权及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高陂煤矿55%资产份额。
本次标的1股权转让所涉高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高组公司除无形资产(采矿权)以外的资产、负债为零条件下的评估结论,标的2资产份额转让所涉高陂煤矿净资产评估价值为高陂煤矿除资产以外负债为零条件下的评估结论。
四、(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2013年3月27日,煤电公司与小坑井公司签订有关高陂煤矿交由股东小坑井公司经营的《协议书》,协议总期限13年,分为1年过渡期、6年生产经营期、6年资产租赁期(D3探硐补偿期);同日,煤电公司与小坑井公司代表签订《终止D3硐(协议书)合同》,双方已确认了结有关D3探硐相关事宜。
2.自2013年3月27日签订高陂煤矿归小坑井公司经营管理的《协议书》后,煤电公司没有参与高陂煤矿日常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仅按股权比例取得相应煤量,按吨煤生产成本(协议约定482元/吨)支付给小坑井公司作生产成本费用。
3. 高陂煤矿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2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后由受让方按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实施办理相关权证,转让方给予配合,相应费用及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2021年4月因高陂煤矿被责令停产,矿井至今仍处于停产状态。
5.自2013年3月27日签订高陂煤矿归小坑井公司经营管理的《协议书》后转让方未参与高陂煤矿日常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亦无法充分全面知悉,故本公告披露的风险及重大事项无法穷尽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标的公司为主体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借贷、与关联方交易等其他重大事项及风险,竞买人需通过尽职调查等措施自行充分评估判断上述重大事项及风险,以及以标的公司为主体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补交税费、滞纳金、罚款等情况不详,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6.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公司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7.转让标的公司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实地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转让方、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1.转让方内部决策: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0日党委会议纪要,同意转让其持有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及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除采矿权外的其他55%资产。
2.上级批准: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9月21日批复同意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及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除采矿权外的其他55%资产。
六、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价。
七、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福建省永强小坑井高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及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矿55%资产份额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全部转让价款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竞买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充分知悉:本次标的1股权转让所涉高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高组公司除无形资产(采矿权)以外的资产、负债为零条件下的评估价值,标的2资产转让所涉高陂煤矿净资产评估价值为高陂煤矿除资产以外负债为零条件下的评估价值及该评估价值所涉全部风险;竞买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同意在竞买人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若成交前标的公司的相关债务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被标的公司相关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实际承担标的公司债务或所购股权价值减损等风险事件发生,竞买人均不以出现上述风险事件为由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或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转让方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
3.根据《协议书》,自2013年3月27日签订高陂煤矿归小坑井公司经营管理的《协议书》后,转让方未参与高陂煤矿日常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亦无法充分全面知悉,无法穷尽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标的公司为主体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借贷、与关联方交易等其他重大事项及风险,竞买人需通过尽职调查等措施自行充分评估判断上述重大事项及风险,以及以标的公司为主体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补交税费、滞纳金、罚款等情况不详,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竞买人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已全面充分了解上述风险,并同意完全豁免转让方上述披露义务,且完全同意若受让后,因转让方无法穷尽披露上述风险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被标的公司相关债权人在内的其他方主张权利或实际为标的公司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或所购标的价值减损等风险事件发生,竞买人均不以出现上述事由为由拒绝签署本项目成交确认书等交易材料或要求解除转让合同或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转让方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
4.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为准。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竞买前请务必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权属限购情况、过户流程应交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等事宜,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2.竞买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次标的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竞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九、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标的1竞价保证金650万元,标的2竞价保证金350万元)。
十、公告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5年7月21日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
十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十二、联系方式: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