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07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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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武夷闽华交通发展有限公司69%股权及22,479,838.05元债权转让 |
挂牌价 | 2262.983805万元 |
保证金 | 4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6-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7-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7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武夷闽华交通发展有限公司69%股权及22,479,838.05元债权。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22,629,838.05元(其中福建武夷闽华交通发展有限公司69%股权转让底价150,000.00元)
三: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为汽车运输提供场地及相关服务;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520000.00 |
69% |
2 |
田金辉 |
2480000.00 |
31% |
3、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总资产 |
1946.89 |
1867.63 |
1865.96 |
总负债 |
2271.01 |
2295.28 |
2317.45 |
净资产 |
-324.11 |
-427.66 |
-451.49 |
营业收入 |
0 |
0 |
0 |
净利润 |
-265.71 |
-103.54 |
-23.83 |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3700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69%的股权及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于标的企业拥有人民币的债权合计22,629,838.05元。
风险提示:
标的企业目前存在但不仅限于下列瑕疵,参与受让则表示接受所有瑕疵条件:
1、标的企业下属南平水南车站同当地村民团体(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东坑村横排小组)存在征地置换赔偿纠纷:尚有作为征地补偿的约900㎡的房产未完成分割以及其它赔偿事项,现村民团体拒绝承认征地协议、拒绝接收房产置换,阻止车辆进出;
2、标的企业目前同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尚有委托经营协议书正在履行(协议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但标的企业已召开股东会并一致确定,同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署书面协议,约定在此次标的转让完成后,该委托经营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期间产生的经营性亏损由转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武夷闽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标的企业下属南平水南车站按二级客运站标准建设,目前取得四级客运站运营资质,限经营农村客运,水南车站至今尚未投入运营;
4、标的企业未取得南平市交通局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批准,无法开通农村道路客运运营;
5、标的企业下属南平水南车站南侧G316福兰线(南福路)未来规划向东北向拓宽,将征用现有道路边缘至水南车站站前广场内东北向约20米所属土地;
6、标的企业下属南平水南车站根据《南平市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实施意见》,以流转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并取得南平市人民政府南镇[2006]地302号《批复》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7、当地养猪场目前侵占南平水南车站场地并破坏车站围墙,标的企业法人已通过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11〕南民终字第174号)确定当地养猪场非法侵占标的企业下属水南车站土地的违法事实。由于养猪场负责人态度强硬,南平中院执行局暂未强制执行该判决,部分场地依旧被侵占,侵占情况按现场看样为准;
8、标的企业下属南平水南车站出口紧邻大型居民小区大门,人流量大,同时位于多个下坡路段交汇处,该出口存在一定程度的交通安全隐患。
9、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股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材料。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1、能严格按照相关股权转让合同和债务清偿协议书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其附件《债务清偿协议书》,并按《债务清偿协议书》的约定预先清偿标的企业对于转让方的债务共计22479838.05元(债务核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5日);
2、标的企业目前同转让方尚有委托经营协议书正在履行(协议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但标的企业已召开股东会并一致确定,同转让方签署书面协议,约定在此次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该委托经营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期间产生的经营性亏损由转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标的企业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文件,转让标的企业2017年第二次股东会议,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
4、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承;
5、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企业不涉及职工安置;
7、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8、标的企业管理层未参与受让;
9、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标的股权和债权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八、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九、公告期限: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7年12月30日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0591-87855200、87845911、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