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12869 |
---|---|
名称 |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9.5632%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52600万元 |
保证金 | 1578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1-2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2-2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9.5632%股权 |
52600 |
1578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07年0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90470.37万元,经营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209号(A厂房首层南区)。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企业情况介绍: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民营企业。主要客户集中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领域。
(2)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 |
19997.3600 |
19997.3600 |
22.1038% |
2 |
共青城浙银汇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63.6900 |
8963.6900 |
9.9079% |
3 |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
8847.3700 |
8847.3700 |
9.7793% |
4 |
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733.7800 |
6733.7800 |
7.4431% |
5 |
深圳拓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89.1800 |
4789.1800 |
5.2936% |
6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55.4900 |
4155.4900 |
4.5932% |
7 |
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1.1300 |
3751.1300 |
4.1463% |
8 |
厦门易科汇华信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96.5600 |
3296.5600 |
3.6438% |
9 |
盛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266.9900 |
3266.9900 |
3.6111% |
10 |
杭州富阳明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45.6000 |
2845.6000 |
3.1453% |
11 |
杭州富阳晨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64.5400 |
2564.5400 |
2.8347% |
12 |
珠海际宇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62.3200 |
2562.3200 |
2.8322% |
13 |
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27.3200 |
2127.3200 |
2.3514% |
14 |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000.7300 |
2000.7300 |
2.2115% |
15 |
徐海忠 |
1884.0000 |
1884.0000 |
2.0824% |
16 |
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75.5600 |
1875.5600 |
2.0731% |
17 |
珠海华金阿尔法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75.5600 |
1875.5600 |
2.0731% |
18 |
杭州融禧领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56.4900 |
1756.4900 |
1.9415% |
19 |
宁波旋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5.3400 |
1125.3400 |
1.2439% |
20 |
诸暨沃仑景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5.0594 |
1005.0594 |
1.1109% |
21 |
王振江 |
899.4400 |
899.4400 |
0.9942% |
22 |
横琴华章玖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726.6300 |
726.6300 |
0.8032% |
23 |
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6.6600 |
716.6600 |
0.7921% |
24 |
东莞长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7.4704 |
577.4704 |
0.6383% |
25 |
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5.7800 |
575.7800 |
0.6364% |
26 |
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2.6100 |
502.6100 |
0.5556% |
27 |
厦门易科汇华信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6.0600 |
466.0600 |
0.5152% |
28 |
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4902 |
192.4902 |
0.2128% |
29 |
珠海泽高普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4.5700 |
174.5700 |
0.1930% |
30 |
珠海旭宇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7600 |
169.7600 |
0.1876% |
31 |
冯超群 |
44.8300 |
44.8300 |
0.0496% |
(3)标的公司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06月30日 |
总资产 |
326914.0811 |
480499.6024 |
486339.6646 |
总负债 |
266489.1319 |
319966.7646 |
306465.5464 |
净资产 |
60424.9492 |
160532.8378 |
179874.1182 |
营业收入 |
294689.2541 |
475339.5614 |
227793.6155 |
利润总额 |
-23091.4176 |
27899.2730 |
21783.8931 |
净利润 |
-22780.8360 |
24481.2005 |
18745.2444 |
(4)本次转让标的为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9.5632%股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截止2019年6月30日,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存在诉讼中的未结债务如下: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基于2015年12月22日发生的“新宁火灾案”可能导致的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签订了相关经济责任分担协议书。协议约定,如果“新宁火灾案”导致公司需要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总金额在6,000.00万元(含6,000.00万元)以下的,由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承担50%;如果公司需要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总金额超过6,000.00万元的,超过部分由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017年,原告深圳雅视科技有限公司因“新宁火灾案”,起诉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一)、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被告二)、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被告三)、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诉讼金额为人民币8,902,397.00元及利息。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已经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已经完毕,尚未判决。
2017年,原告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新宁火灾案”,起诉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法院追加深圳同力兴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第三人,诉讼金额为人民币20,032,034.63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018年,原告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因“新宁火灾案”,起诉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被告一)、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诉讼金额为5,461,515.4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此案已经开庭审理完毕,尚未判决。
2018年,原告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因“新宁火灾案”,起诉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法院追加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和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为第三人,诉讼金额为4,744,886.97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此案已经开庭审理完毕,尚未判决。
2018年,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因“新宁火灾案”,起诉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法院追加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和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为第三人,起诉金额为16,500,000.0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此案已经开庭审理完毕,尚未判决。
2019年,原告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新宁火灾案”,起诉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被告),经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法院追加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起诉金额为4,957,126.4元,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此案已开庭审理完毕,尚未判决。
(2)期后事项:2019年8月9日,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第八次增资后(增至人民币90,470.37万元),委托人持有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基准日的10.2045%降低为9.7793%。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
2、受让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主体自设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4、若受让方为联合体受让,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含3名);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竞买人参与竞买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向组织方指定账户分别缴纳15780万元竞价保证金及36820万元诚意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竞买。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应支付给组织方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受让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可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
2、受让方应承诺支付标的股权价款的资金来源须合法合规。
3、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5、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6、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资格。如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述私募投资基金的,应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完成备案手续或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如有)的私募基金,且不属于仅投资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的专项基金。
8、根据标的公司的发展规划,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自身及其穿透后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即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的情形。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包含以下文件:(1)最新的营业执照;(2)若意向受让方属于私募基金,提供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及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明文件;(3)若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交易需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提供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受让方参与本次交易的批准文件;(4)若意向受让方系与其他受让主体联合受让,则需提供与其联合受让的其他受让主体的具体名称及就联合受让事宜达成的相关协议(如有);(5)最新的企业征信报告;(6)《承诺函》。
10、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19年11 月25日至2019年12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