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0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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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4590.38万元 |
保证金 | 6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10-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11-0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挂牌价格:4590.38万元,交易保证金:600万元。
二、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3年5月2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模具设计、加工、制造;五金、塑料制品加工、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人民币)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叁仟万元整 |
100% |
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15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总资产 |
62412626.64 |
65566083.46 |
61461021.24 |
总负债 |
8663260.08 |
8417513.31 |
16323576.79 |
所有者权益 |
53749366.56 |
57148570.15 |
45137444.45 |
主营总收入 |
33549859.21 |
34543779.65 |
19388364.27 |
利润总额 |
5014740.60 |
4078106.03 |
-1412759.83 |
净利润 |
4186797.26 |
3399203.59 |
-811125.70 |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90.37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通信”)持有的标的企业100%股权。
备注:2017年利润亏损原因系员工异地搬迁,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对搬迁导致停产停业等需要做相应补偿,标的企业预提了227.43万元非持股员工安置补偿费用,且2015年以来,重点客户理光营业额逐年下降,员工工资提高也影响2017年利润。
三、风险提示与重要信息披露
1、由于福建省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项目建设的要求,标的企业现有厂区需进行搬迁,搬迁费用及搬迁补偿收入评估时未进行估算。
2、搬迁及员工安置补偿费用由星海通信负责。
3、搬迁安置补偿补助款项中优先支付53.17万元(标的企业自建钢构厂房评估净值)给股权受让方,剩余款项用于标的企业机器设备搬迁、生产恢复、员工安置补偿和处理劳动关系历史遗留问题的费用支出等。补偿补助款项支付完以上所列费用后,如有剩余,归星海通信所有。
4、标的企业将于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搬迁,新厂房系租赁,地址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经济开发区东湖园区,租赁期三年,自2017年10月1日到2020年9月30日,厂房建筑面积7216平方米,第一年租金每平米15元,第二年租金每平米16元,第三年租金每平米17元,若续租,租金以此类推。
5、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尽职调查为准,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交易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承诺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但标的企业与职工之间有关劳动仲裁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其他应收款--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账面金额3000万元系星海通信向标的企业借款,本次评估值为3000万元。根据星海通信提供的《债务转移协议》,星海通信转让标的企业股权时将所欠标的企业的3000万元债务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以承担价值3000万元的债务抵减对应股权转让款,并约定《债务转移协议》与《股权转让合同》同时生效;
7、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七、公告期限: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1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下午17:00。
十、联系方式: 0591-87838107、87800096、8785001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