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24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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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1.9048%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5783.79万元 |
保证金 | 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2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1-22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1.9048%股权 |
5783.79 |
5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经营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2702,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股权、债权、林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专利权等权益类产品和包括跨境本外币资产、离岸金融产品在内的各类金融资产以及大宗商品的登记、托管、挂牌、交易、融资、鉴(见)证、结算、过户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交易活动;提供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服务;提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息发布等企业信用服务;项目推介、企业展示、培训咨询、资本运作、财务顾问等方面服务;融资理财、委托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相关有权部门许可或授权的其他职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500 |
9500 |
45.2381% |
2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2500 |
2500 |
11.9048% |
3 |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9.5238% |
4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9.5238% |
5 |
泉州股权投融资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000 |
9.5238% |
6 |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4.7619% |
7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4.7619% |
8 |
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4.7619%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31635.65 |
30437.10 |
28902.99 |
总负债 |
12359.63 |
9700.34 |
7811.56 |
净资产 |
19276.02 |
20736.76 |
21091.43 |
营业收入 |
3532.54 |
3081.58 |
1705.66 |
利润总额 |
455.88 |
1781.49 |
373.20 |
净利润 |
345.60 |
1460.74 |
354.67 |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优先购买权,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根据《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通过公开进场竞价确定股权受让方后,股权交易的变更事项须报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最终受让方以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股权转让合同》自审核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班子会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1.9048%股权。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登记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