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1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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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259.9799万元 |
保证金 | 26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8-1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9-1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6%股权 |
259.9799 |
26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住所: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3号研发楼。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软件研发与设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硬件技术服务;代理和销售手机芯片、数据通信芯片、加密芯片(不含限制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零售;建筑智能化的设计与施工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服务;软件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大数据服务;其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文化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物联网5G,人工智能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数字城市的政务、出行、惠民、文创等领域。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00 |
1800 |
60% |
2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70 |
570 |
19% |
3 |
弘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 |
450 |
15% |
4 |
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
180 |
180 |
6%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6月30日 |
总资产 |
1711.97 |
595.90 |
257.03 |
总负债 |
578.05 |
530.96 |
226.63 |
净资产 |
1133.92 |
64.94 |
30.40 |
营业收入 |
3583.65 |
806.32 |
46.52 |
利润总额 |
-796.50 |
-1068.98 |
-34.54 |
净利润 |
-796.50 |
-1068.98 |
-34.54 |
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6%股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转让方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转让其所持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上级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批复同意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竞买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