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16015 |
---|---|
名称 | 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9014.6万元 |
保证金 | 9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1-1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2-1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20%股权 |
9014.6 |
9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1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0万元,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5号楼6-8层。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自助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数字电视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发射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是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主要经营政务领域的软件研发、系统集成,是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标的公司是全国电子政务行业领军企业,具备全国领先的实践经验、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案例已覆盖全国超30个省份,200多个地市,直接服务公务人员超1000万人、企业超500万家、社会公众超3亿人。标的公司承建的浙江省“最多跑一次”创新成果在2018年1月通过了中央深改组审议、建议向全国推广,并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相继推出的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河南省“一次办妥”、福建省“全程网办、一号通办”等优秀的政务服务系统,成为行业标杆,获得了国家和各级政府及专家机构的高度评价。2018年4月中央网信办发布的30个“数字中国”建设最佳实践案例中,标的公司承建的3个项目案例入选。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80% |
2 |
2500 |
2500 |
20% |
(3)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1月30日 |
总资产 |
40,793.21 |
45,355.69 |
58,024.75 |
总负债 |
12,224.12 |
11,593.13 |
31432.38 |
净资产 |
28,569.10 |
33,762.56 |
26,592.36 |
营业收入 |
27,926.44 |
20,158.94 |
9,966.10 |
利润总额 |
6,528.40 |
6,077.14 |
641.88 |
净利润 |
5,533.55 |
5,179.40 |
911.34 |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073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20%股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实际控制人为中方,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直接投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
3、若受让方存在外方投资者,则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拟受让方的出资比例累计(穿透计算)不得超过20%。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5、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之前向组织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900万元,竞价保证金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应支付给组织方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
2、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5、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1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18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