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1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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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185.59万元 |
保证金 | 5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2-1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1-1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15%股权 |
185.59 |
5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为2017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住所:福建省长乐市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3号研发楼。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和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 比例 |
1 |
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 |
330 |
330 |
33% |
2 |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220 |
66 |
22% |
3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150 |
45 |
15% |
4 |
福州达远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50 |
45 |
15% |
5 |
福州台江区泛达海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50 |
45 |
15%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年份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10月 |
总资产 |
213.01 |
1336.01 |
2637.78 |
总负债 |
21.46 |
717.71 |
1824.27 |
净资产 |
191.55 |
618.30 |
813.51 |
营业收入 |
0 |
2142.01 |
2730.80 |
利润总额 |
-63.45 |
150.74 |
195.22 |
净利润 |
-63.45 |
150.74 |
195.22 |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05.26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15%股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未全部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认缴出资150万元,实缴出资45万元。受让方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全面履行转让方原有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补足认缴资本金义务。如因受让方未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造成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2019年6月3日,通过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会决议,同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15%股权。
(2)上级批准:2018年10月16日,通过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15%股权。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方未全部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认缴出资150万元,实缴出资45万元。受让方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全面履行转让方原有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补足认缴资本金义务。如因受让方未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造成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标的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福建省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发展规划、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实施包括大通关服务、宣传推广、人才培育和引进项目的投资管理等内容,受让方应具有独立能力为标的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对平台运营提供更多政策与资金支持。
6、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承诺遵守标的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8、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9、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
六、公告期限:2019年12 月18日至2020年1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