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26916 |
---|---|
名称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850.3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0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5-3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二、挂牌价(转让底价):850.3万元。
三、标的公司简况: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兴龙材料”)成立时间为2015年06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坪头村园区南一区9号,经营范围:硫酸锰、高纯硫酸锰以及锰无机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包装材料、金属与金属矿产品、建材、其他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材料专用的电池级硫酸锰、高纯锰氧化物、锰无机盐系列。现有主要产品高纯硫酸锰,附产品硫酸锌、海棉铜。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1530万元 |
51.00% |
2 |
厦门市标弘贸易有限公司 |
1020万元 |
34.00% |
3 |
钟杰 |
450万元 |
15.00% |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5.1.内部决策:转让方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连城锰矿”)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
5.2.上级批准: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批复同意连城锰矿公开挂牌处置其所持标的公司51%股权。
六、标的公司财务指标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3月31日 |
总资产 |
5190.79 |
4990.17 |
总负债 |
4777.09 |
4654.76 |
净资产 |
413.7 |
335.41 |
营业收入 |
3176.73 |
562.19 |
利润总额 |
-565.83 |
-78.29 |
净利润 |
-567.74 |
-78.29 |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667.25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连城锰矿持有标的公司的51%股权。
七、优先权情况说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8.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8.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8.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九、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9.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9.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9.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截止2024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1339.56万元(包含货款、借款本息,其中,带息借款900万元,年综合借款利率5.53%,该带息借款在股权转让后仍需按实付息),标的公司偿债及受让方担保方案如下:
标的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货款、借款本息及孳生利息)偿还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标的公司每月等额向转让方支付所欠款项及孳生利息,首笔偿还金额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之后每笔偿还金额应在30日内偿还。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以质押、抵押等方式提供转让方认可、足额且有变现能力的资产,为标的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偿还作履约担保;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前期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并有权取消受让方受让本次股权的资格。
9.4.转让方原为标的公司向连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的900万元贷款反担保,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的5日内,转让方向连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解除对标的公司900万元贷款反担保,受让方同时为标的公司向连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900万元贷款反担保。
9.5.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9.6.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十、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十一、竞买人报名
1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7时。
11.2.竞买人资格:交纳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11.3.保证金
11.3.1.保证金金额:85万元。
11.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11.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11.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1.5.领取竞价文件
11.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11.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11.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十二、公告期限: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十三、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7270835,监督电话: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