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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34573
名称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与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捆绑合并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2-19
挂牌结束日期 2025-12-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与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捆绑合并转让

二、挂牌价(转让底价):合计1446.3万元。其中,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挂牌价为1146.21万元,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挂牌价为300.09万元。成交价格若有溢价,则溢价部分按照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与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挂牌价各自占总挂牌价格比例分配。

三、标的公司简况

3.1.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铝轻量化”)成立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是一家专业从事轻量化铝制专用车生产及轻量化铝制汽车零部件产品加工的现代化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合金车厢及铝合金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注册地址:南平市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宏达路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汽车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铝工程”)成立时间为1992年6月5日,公司专业从事室内外高级装修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铝型材、铝合金门窗、幕墙、塑钢门窗、铝合金制成品、钢结构的设计、生产、制作和安装;石材的生产、加工和安装等。公司拥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湾经济开发区北工业园区闽铝路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门窗制造加工;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4.1.闽铝轻量化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64

46.1%

2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520

23%

3

北京航天视通光电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960

4%

4

南平武夷新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60

4%

5

宁德市福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60

4%

6

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0

4%

7

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960

4%

8

长沙市叮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60

4%

9

南平市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56.2

2.3175%

10

南平市众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51.3

2.29708%

11

南平市众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48.5

2.28542%

合计

24000

100%

4.2.南铝工程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8094

53.96%

2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20%

3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30

14.2%

4

福州市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43.2

4.29%

5

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600

4%

6

福州市志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32.8

3.55%

合计

15000

100%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5.1.内部决策: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国改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合并处置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与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

5.2.上级批准: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资公司”)批复同意合并处置国改基金持有的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与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

标的公司财务指标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6.1.闽铝轻量化财务指标

年份

项目

2024年

2025月8月31日

总资产

119991.25

151601.55

总负债

88980.37

120745.85

净资产

31010.88

30855.7

营业收入

66937.43

62218.53

利润总额

-3396.45

-155.17

净利润

-3412.99

-155.17

6.2.南铝工程财务指标

年份

项目

2024年

2025月9月30日

总资产

108,241.27

110,137.63

总负债

81,279.98

84,436.11

净资产

26,961.29

25,701.52

营业收入

50,260.56

31,547.95

利润总额

-1,687.04

-1,132.62

净利润

-1,770.02

-1,174.29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受让方相关的结果】。

7.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8.1.本次交易是将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与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捆绑合并转让。

8.2.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8.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4.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8.5.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8.6.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股权转让合同》等全部附件约定为准。

九、优先权情况说明: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对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和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捆绑合并转让具有优先购买权。

、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报价、价高者得、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即优先购买权人)可以选择场内行权或场外行权,具体行权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意向受让方报名

11.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时。

11.2.意向受让方资格:交纳交易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交易保证金和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并在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意向受让方资格。

11.3.交易保证金

11.3.1.交易保证金金额:160万元。其中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股权交易保证金为126.8万元,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交易保证金为33.2万元。

11.3.2.交易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意向受让方资格。

11.3.3.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project”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意向受让方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11.4.获取《竞价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通过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与《密封一次报价书》。

、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7276322,监督电话: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