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国有产股权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24104
名称 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三次公告
挂牌价 173万元
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8-22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9-0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173

50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经营住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二期2号楼。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算能科技有限公司

7000

5200

70%

2

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

1500

150

15%

3

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500

150

15%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4月30日

总资产

9943.5

6958.38

6811.87

总负债

4814.52

1372.63

1204.17

净资产

5128.98

5585.75

5607.7

营业收入

805.26

10168.58

905.13

利润总额

-468.09

495.33

10.45

净利润

-372.51

456.78

10.45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股东厦门算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未全部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认缴出资1500万元,实缴出资150万元。受让方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全面履行转让方原有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补足认缴资本金义务。如因受让方未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造成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2、上级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批复同意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方未全部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认缴出资1500万元,实缴出资150万元。受让方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全面履行转让方原有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补足认缴资本金义务。如因受让方未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造成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5、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