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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06249
名称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6-12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7-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标的1: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1.09%股权,挂牌价格:人民币25575万元;
标的2: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3.91%股权,挂牌价格:人民币27895万元。
上述标的捆绑整体转让,受让方须同时受让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1.09%股权及33.91%股权。
二、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30日,注册地为龙岩经济开发区工业西路5号,注册资本125000万元。经营范围: 汽车:载货汽车,自卸汽车,厢式运输车,农用运输车,轻型客车,微型客车,二类底盘;改装车:扫路车,清洗车,垃圾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发动机,机电产品的制造;对外贸易;从事汽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3,866.50万元 51.09%
2 龙岩市龙马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450.50万元 46.76%
3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 1,833.00万元 1.47%
4 龙岩枭龙汽车有限公司 800.00万元 0.64%
5 沈家庆 50.00万元 0.04%
 
3、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3月
总资产 263730.26 344490.65 338500.45
总负债 164113.18 253063.22 254361.78
净资产 99617.08 91427.43 84138.67
营业务收入 28445.32 66031.41 5601.88
净利润 -12680.58 -18705.65 -7312.15
 
5、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822,598,334.15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31.09%股权及龙岩市龙马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33.91%股权。
三、风险提示
1、国家将新能源汽车列为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并已形成一定规模。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形势喜人,但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仍然存在短板,面临着三电系统技术迟迟不能突破的颈,且目前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竞争激烈,未来新龙马将以新能源汽车产品为主要发展方向,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1、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企业。外资企业受让方的中方股东持股比例必须超过50%,并且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规定。允许不超过两家的企业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买;
2、具有汽车整车及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的核心技术和生产经验,有成熟的电动汽车产品;
3、在海外有自主开发全新车型的能力,在国际市场上有过建立成熟国际汽车销售网络和汽车售后服务网络的经验和实践;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6、未能一次性付款的,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若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在1年内付清,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2、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转让方、受让方根据国家规定应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3、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标的的盈利与亏损由转让方承担;
4、应接受本次转让规定的债权债务安排;交易款项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结算;
5、本次由两家不同的法人主体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份分别为31.09%和33.91%,合计65%,受让方需同时受让;
6、受让方受让股份后,3年内投入包括研发、技术、市场开发、工厂建设、设备等价值不少于25亿元来确保企业的良性运行,未来五年内发展成为福建大型汽车生产基地。
六、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评估结果取得相关国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七、公告期限
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7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7年4月29日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九、交易保证金:标的1:人民币5000万元;标的2:人民币5500万元
十、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0591-87845911、87315276、8785520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