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13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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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福旅通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
挂牌价 | 180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4-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5-0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建福旅通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
180 |
2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28-1号中旅城二期办公楼30层04单元,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云计算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餐饮、旅游、信息咨询;国内外旅游业务;票务代理;代订酒店住房;代办签证服务;会务会展服务;保险代理;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旅游);边境旅游;旅游信息咨询;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会展服务;票务服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信息安全服务;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汽车租赁;其他日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福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510 |
255 |
51% |
2 |
福建新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00 |
50 |
10% |
3 |
张擎旗 |
200 |
100 |
20% |
4 |
杨丽欣 |
190 |
95 |
19%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月31日 |
总资产 |
452.25 |
368.86 |
366.28 |
总负债 |
31.16 |
0 |
0 |
净资产 |
421.09 |
368.86 |
366.28 |
营业收入 |
9.63 |
3.49 |
0 |
利润总额 |
-53.91 |
-77.22 |
-2.58 |
净利润 |
-53.91 |
-77.22 |
-2.58 |
注:2018年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2019年及2020年1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54.76万元。福建福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福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36%股权,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值为127.7136万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2019年11月4日,通过福建福旅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福建福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转让所属福建福旅通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2)上级批准:2019年12月31日,通过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福建福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评估值为基准对外公开转让所属福建福旅通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未全部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认缴出资510万元,实缴出资255万元。转让标的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360万元,实缴出资额180万元。受让方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全面履行持有标的公司36%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补足认缴资本金义务。如因受让方未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造成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到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相关竞价文件。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