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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20288
名称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三次公告
挂牌价 33115万元
保证金 60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7-11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8-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

33115

6000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05年09月,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经营住所:福清市元洪路上郑。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产品、模组及产品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87.5

1687.5

75%

2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香港)

450

450

20%

3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112.5

112.5

5%

 

合计

2250

2250

100%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20年

2021年

(合并报表)

2022年3月31日

(合并报表)

总资产

43,403.96

42,457.15

43,456.61

总负债

18,772.09

10,562.99

9,730.20

净资产

24,631.87

31,894.16

33,726.41

营业收入

82,336.69

44,627.88

11,647.19

利润总额

3,319.60

8,579.80

2,155.47

净利润

3,094.52

7,272.95

1,832.31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同意转让其持有的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

2、上级批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批复同意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付款,其中:

1)首期价款(含履约保证金)为受让方应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第二期价款为受让方应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受让方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第二期价款及对应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第三期价款为受让方应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40%,受让方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将第三期价款及对应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具体另附担保合同)。在支付第二、三期价款时,受让方应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上浮40%向转让方支付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第6个工作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期间的第二、三期价款应付利息。

(3)转、受让双方同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受让方一次性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就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提供《提前转款申请函》,约定并同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股权转让合同》和《提前转款申请函》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支付给转让方,并申明该等提前转款对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免责。

(4)受让方应在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的《交割完毕反馈函》提交给转让方。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须知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8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2年12月2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