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
1.1.1.一号承包标的:浦南高速公路新村服务区一号档口经营权承包。档口面积为6平方米。
1.1.2.二号承包标的:浦南高速公路新村服务区二号档口经营权承包。档口面积为6平方米。
1.2.挂牌价:一号档口挂牌价为7.2万元/年,二号档口挂牌价为3.6万元/年。挂牌价为档口经营权承包每年年承包管理费的最低报价。
1.3.承包期限:3年。
1.4.经营范围:
1.4.1.一号档口经营光饼,二号档口经营当地小吃等即食食品;
1.4.2.一、二号档口不得经营发包方自助售货机销售的商品,一号档口与二号档口承包方不得售卖对方商品。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的餐饮企业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自然人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证明材料),身体健康(需持有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年龄18岁以上;
2.3.企业法人应提供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记录证明,自然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4.承包申请人在福建省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三、承包方须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3.1.承包期间的用水用电,按表计量。其中电费单价根据当地电力、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的基准上另加10%的线损;水费的单价按每吨2.5元核定;
3.2.承包方必须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3.3.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经营权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四、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一号档口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2万元;二号档口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1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6年8月2日至8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竞价会时间、《经营权承包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须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12时
八、电话:0591-87315362、87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