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S0002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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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宁德管理分公司辖区内沈海高速福宁线、宁上高速宁武线、政永高速屏南段等路段路面汽抢修项目分别承包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3-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承包标的 |
首年年承包管理费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沈海高速公路福鼎段47.3公里(G15沈海高速省际界碑1842K+942至柏洋互通1890K+200)路面汽抢修项目 |
7.5 |
3.4 |
标的2 |
沈海高速公路霞浦段48.6公里(G15沈海高速柏洋互通1890K+200-盐田隧道南1938K+800)路面汽抢修项目 |
8 |
3.6 |
标的3 |
沈海高速公路漳湾段45.4公里(盐田隧道南1938K+800-与罗宁交界点1984K+164)路面汽抢修项目 |
7.2 |
3.2 |
标的4 |
宁上高速公路福安连接线42.8公里(G1514宁上高速湾坞互通0K+000-白云山互通42K+800)路面汽抢修项目 |
1.8 |
1 |
标的5 |
宁上高速宁武段47.5公里(白云山互通42K+800至洞宫山隧道与南平交界点90K+300)路面汽抢修项目 |
3.1 |
1.3 |
标的6 |
政永高速屏南段64.1公里(S21政永高速4K+200至68K+300大桥收费站)路面汽抢修项目 |
1.3 |
1 |
标的7 |
政永高速古田段及京台高速古田段合计53.12公里(S21政永高速68K+300大桥收费站至82K翠屏湖互通)以及(G3京台高速1831K+100至1791K+680)路面汽抢修项目 |
5 |
2.3 |
标的8 |
柘荣中队管辖58.1公里(福鼎邦福枢纽422K+800至赐敢岩隧道南洞口480K+900)路面汽抢修项目 |
4 |
1.8 |
标的9 |
福安中队管辖49.01公里(甬莞高速赐敢岩隧道南洞口480K+900至岗顶山隧道南洞口529K+910)路面汽抢修项目 |
4 |
1.8 |
标的10 |
宁德东中队管辖46.69公里(岗顶山隧道南洞口529K+910至与福州支队交界处A道至油车岭隧道北洞口B道至油车岭隧道南路口158K+500)路面汽抢修项目 |
5 |
2.3 |
标的11 |
溧宁高速福寿线共计54.3公里(G4012溧宁高速663K至717K+300)路面汽抢修项目 |
1.2 |
1 |
注:以上承包标的分别招商。同一意向承包方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列入招商的路段为沈海高速福宁线(福鼎段、霞浦段、福安段、蕉城段)、甬莞高速沙埕湾段、宁上高速宁武线福安连接线段及周宁段、政永高速公路屏南段及古田段、京台高速古田段、甬莞高速柘福段、甬莞高速福鼎贯岭至柘荣、甬莞高速福安至蕉城段、甬莞高速宁连高速漳湾至宁德飞鸾段、溧宁高速福寿段。为明确管辖职责、便于日常管理,本次列入招商路段拟基本按照辖区高速行政执法中队管辖的路段范围设标的,共设11个标的,具体如下:
(1)沈海高速福宁线以及甬莞高速沙埕湾段
该路段全程161.49公里,由宁德高速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管辖,共建制3个中队,设置3个标的。其中:福鼎中队管辖67.49公里(G15沈海高速省际界碑K1843+000至柏洋互通K1890+200以及甬莞高速K382+89到K402+282)、霞浦中队管辖48.6公里(G15沈海高速柏洋互通K1890 +200-盐田隧道南K1938 +800)、漳湾中队管辖45.4公里(盐田隧道南K1938+800-与罗宁交界点K1984+164)。
标的1:沈海高速公路福鼎段67.49公里(G15沈海高速省际界碑K1843+000至柏洋互通K1890 +200)以及甬莞高速沙埕湾段(K382+89到K402+282)路面汽抢修项目;
标的2:沈海高速公路霞浦段48.6公里(G15沈海高速柏洋互通K1890+200-盐田隧道南K1938 +800)路面汽抢修项目;
标的3:沈海高速公路漳湾段45.4公里(盐田隧道南K1938 +800-与罗宁交界点K1984 +164)路面汽抢修项目。
(2)宁上高速宁武线
该路段全长90.3公里,由宁德高速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管辖,建制2个中队,设置2个标的。赛岐中队管辖42.8公里(G1514宁上高速湾坞互通K0+000-白云山互通K42+800)、周宁中队管辖47.5公里(G1514宁上高速白云山互通K 42+800至洞宫山隧道与南平交界点K91+673)。
标的4:宁上高速公路福安连接线42.8公里(G1514宁上高速湾坞互通K0+000-白云山互通K42+800)路面汽抢修项目。
标的5:宁上高速宁武段47.5公里(白云山互通K42+800至洞宫山隧道与南平交界点K91+673)路面汽抢修项目。
(3)政永高速(宁武屏南段及屏古屏南段)
该路段管辖里程分别为64.1公里,由宁德高速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一中队(屏南中队)管辖,设置1个标的。屏南中队管辖64.1公里(S21政永高速K 4+890至K 68+300大桥收费站)。
标的6:政永高速屏南段64.1公里(S21政永高速K 4+890至K68+300大桥收费站)路面汽抢修项目。
(4)政永高速(古田段)及京台高速(古田段)
该路段管辖总里程为53.12公里,由宁德高速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二中队(古田中队)管辖,设置1个标的。古田中队管辖53.12公里。其中政永高速古田段(S21政永高速K68+300大桥收费站至K82翠屏湖互通),京台高速古田段(G3京台高速K1831+100至K1791+680)。
标的7:政永高速古田段及京台高速古田段合计53.12公里:(S21政永高速K68+300大桥收费站至82K翠屏湖互通)以及(G3京台高速K1831+100至K1791+680)路面汽抢修项目。
(5)甬莞高速(甬莞高速双福段、甬莞高速福柘段、甬莞高速宁连段)
该路段辖区总里程为153.8公里,分别为甬莞高速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甬莞高速柘荣至福安段、甬莞高速福安至蕉城段蕉城漳湾段、漳湾至宁德飞鸾段(宁连段)。由宁德高速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管辖,共建制3个中队,设3个标的。其中柘荣中队管辖58.1(福鼎邦福枢纽K422+800至赐敢岩隧道南洞口K480+900)、福安中队管辖49.01公里(甬莞高速赐敢岩隧道南洞口K480+900至岗顶山隧道南洞口K529+910)、宁德东中队管辖46.69公里(岗顶山隧道南洞口K529+910至与福州支队交界处:A道至油车岭隧道北洞口;B道至油车岭隧道南路口K 158+500;
标的8:柘荣中队管辖58.1公里(福鼎邦福枢纽K422+800至赐敢岩隧道南洞口K480+900)路面汽抢修项目
标的9:福安中队管辖49.01公里(甬莞高速赐敢岩隧道南洞口K480+900至岗顶山隧道南洞口K529+910)路面汽抢修项目。
标的10:宁德东中队管辖46.69公里(岗顶山隧道南洞口K529+910至与福州支队交界处:A道至油车岭隧道北洞口;B道至油车岭隧道南路口K158+500)路面汽抢修项目。
(6)溧宁高速福寿线
该路段辖区总里程为54.3公里,宁德高速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三中队(寿宁中队)管辖,设1个标的。溧宁高速福寿线(G4012溧宁高速K663至K717+300)。
标的11:溧宁高速福寿线共计54.3公里(G4012溧宁高速K663至K717+300)路面汽抢修项目。
若在尽调期至承包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承包标的以现状发包,承包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承包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承包人对承包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承包用途:在指定路段标的范围内经营路面车辆汽抢修业务。
5、首年年承包金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6、承包期限及承包金递增方式:上述11个标的合同承包经营期限均为3年,首个承包年度(12个月为一个承包年度)年承包管理费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第二年、第三年度承包管理费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5%,具体承包起止时间以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间为准。
7、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管理费采用每年一支付的方式,承包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承包管理费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次年开始,承包方需在每个承包年度开始的第一月将对应年度承包管理费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8、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每个标的2万元,承包方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待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签署: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二、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二类(含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若因政策调整,于2019年之后到期的二类以上资质(含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需提供运管所出具的备案材料证明;
2.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正常运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维修、拖车业务;
3.为保障高速公路路面抢修时效性,意向承包方在所投标的附近有拖车、抢修车等经营所需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维修厂,并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材料或者租赁合同等文件;
4.意向承包方应自身持有快速抢修工具(空压机、风炮、氧气割、液压千斤顶等)并拥有高速公路布控设施,其中锥标不少于150个,标志牌和告标牌不少于8面、频闪灯不少于20个。此外,意向承包方应在所投标的附近有经营所需的汽抢修设备。意向承包方应针对上述事项出具承诺书。
5.具备两辆或以上抢修车、施救车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企业在册人员具备满足路面汽抢修业务的需要(提供技术人员职称认证材料:汽车维修工(二级)、汽车维修工(三级)和汽车维修工(四级),其中要求有岗位技术资质的工人不少于 6人,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各1人,机修工不少于1人,电工、电焊工、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等。);
7.意向承包方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与发包方不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作中没有出现违约情况的;
8.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三、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具备二类(含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的文件复印件(若因政策调整,于2019年之后到期的二类以上资质(含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需提供运管所出具的备案材料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两辆或以上抢修车、施救车辆产权证复印件。
4.标的附近的拖车、抢修车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等文件。
5.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包方承诺自身持有快速抢修工具(空压机、风炮、氧气割、液压千斤顶等)并拥有高速公路布控设施,其中锥标不少于150个,标志牌和告标牌不少于8面、频闪灯不少于20个;意向承包方承诺在所投标的附近有经营所需的汽抢修设备。
6.提供技术人员职称认证材料:汽车维修工(二级)、汽车维修工(三级)和汽车维修工(四级),其中要求有岗位技术资质的工人不少于6人,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各1人,机修工不少于1人,电工、电焊工、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等。
四、意向承包方(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1.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投诉、纠纷事件,承包方应自行协调、处理,直至投诉及纠纷事件处理完毕,造成严重舆情或者影响高速公路形象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抢修作业过程中因承包方操作不规范造成车户损失的,应承担相应后果及经济损失。
2.承包方至少配备2辆或以上抢修、施救车辆并持有快速抢修工具(空压机、风炮、氧气割、液压千斤顶等),并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管理规定,拥有高速公路布控设施,其中锥标不少于150个,标志牌和告标牌不少于8面、频闪灯不少于20个等。
3.承包方配备的人力、设备能够满足24小时抢修、施救作业的需要,人员配备应按《劳动法》的相关要求,合法用工,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其中要求有岗位技术资质的工人不少于6人,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各1人,机修工不少于1人,电工、电焊工、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等。
4.承包方所需配备的抢修、施救车辆以及人员,仅作为一个投标标的所使用,不得作为多个标的共同使用。
5.意向承包方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抢修过程中车辆通行费、其他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6.意向承包方应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承包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承包方对承包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7.承包方不得将发包方许可的经营项目转包、分包、转让、转租给他人经营;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发包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承包方不得超过《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承包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政府、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所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8.承包方应确保每天24小时随时提供服务,无特殊情况,接路面求助电话后10分钟内出动,超过半个小时未到达现场,发包方有权视情委托其他抢修队伍进行现场处置。
9.其他未尽事宜以《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10.意向承包方(承包方)须无条件接受、签署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经营合同》。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一、项目简介1、承包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2月13日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意向承包方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承包经营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