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S00008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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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宁高速公路沿线福安片区餐饮经营权承包 |
挂牌价 | 300万元 |
保证金 | 3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10-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11-2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90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承包标的:福宁高速公路沿线福安片区(含云淡、福安服务区A、B区双侧餐厅,下同)餐饮经营权。
2、经营范围:中餐、西餐、快餐、特色面馆、地方传统小吃等。
3、承包期限:五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餐饮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发包方给予承包方3个月(承包期限内前3个月)免承包管理费装修期。
4、承包管理费:在服务区收银系统建成前,按照承包管理费保底价支付承包管理费,收银系统建成后,每年均采取“承包管理费保底价和营业额(营业额指承包方在经营餐厅期间售出的未经扣除支出的总收入额)提成孰高的原则”确定承包管理费。每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为竞价成交价,每年营业额的提取比例为23%。承包管理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5、挂牌价: 300万元。挂牌价为承包标的每年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
二、服务区及承包点基本情况:
1、云淡停车区:位于宁德市郊的云淡岛,以福鼎为起点计算,位于福宁高速公路K138公里处,征地面积约55亩。承包点双侧餐厅营业面积约1025平方米(详见附图,具体面积以现场实地为准);
2、福安服务区:位于福安市溪尾镇灵江村,以福鼎为起点计算,位于福宁高速公路K103公里处,征地面积约85亩。承包点双侧餐厅营业面积约1450平方米(详见附图,具体面积以现场实地为准);
三、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行业管理准备金、承包管理费支付方式及合同签署
1、履约保证金支付金额:承包期限内5年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总额的10%。承包方应自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齐至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2、装修保证金: 40万元。承包方应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齐至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3、行业管理考核准备金:按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保底价的5%提取。主要用于承包方不积极配合发包方行业管理,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不能满足行业管理有关要求,又未达到停业整顿、终止合同时而给予强制执行的费用及经济处罚的准备金。承包方应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齐至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4、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帐户名: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31010100100048813;
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5、合同签署:履约保证金到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承包合同》。
四、承包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成立3年及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餐饮的项目。
2、提供20份仍在生效期内的针对不同承包(租赁)标的从事餐饮的由承包申请人签署的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以及2016年10月以来上述20份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相应的承包申请人向发包方(出租方)支付承包费或租金的所有月或季或年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3、上述20份仍在生效期内的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中须提供不少于5家相应发包方(出租方)出具的无业务纠纷、无欠款、信誉良好诚信证明。
4、通过国家政府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标准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承包申请人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6、承包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在福建省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五、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承包方应按照“福建省高速服务区品牌”的有关要求,对承包经营场所进行投资装修,承包经营场所首次装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上不封顶)。承包方的服务(停车)区装修方案须报发包方同意后方能实施。承包期满后,投建的所有建(构)筑物及所有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含装修)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3、承包方同意按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业管理规定实施餐饮品牌化、多元化经营,充分展示自身或地方特色的餐饮品类,各服务(停车)区单边应设置不少于3个餐饮档口,在保证提供基本业态——快餐(含自助餐、套餐)的基础上,应注重引进驰名商标、老字号、地方特色小吃等知名品牌项目,形成高中低搭配、业态多元的经营格局,餐饮档口要富有特色,品种应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求。3个餐饮档口须为不同的3个餐饮品牌。本条款所称餐饮品牌须具备由中国商标总局颁布的商标注册证。
4、承包方需在经营场所安装监控探头,监控范围需覆盖收银台及配菜台,监控信息与收银数据需连接到发包方指定的后台管理系统。
5、承包方的收银系统建立、运转、维护由发包方负责,但费用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可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收银系统进行盘点,抽查收银小票与现金是否相符。
6、承包方需对每天的营业额进行对账并规范记录,发包方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承包方阶段性营业额进行审计。
7、承包方应加强收银管理,不允许出现不通过收银机进行销售的行为,如发现一次,扣罚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出现三次以上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8、发包方有权联系并配置包括但不限于POS机、支付宝、微信支付在内的各种非现金支付渠道,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9、除非获得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驿佳购”便利店之经营项目(含相近项目)。
10、 承包申请人(承包方)须无条件签署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合理价。
七、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2、承包申请人须在2017年11月20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八、公告期限: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承包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请意向承包申请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17:00时。
十、竞价会时间:2017年11月21日15:00时。
十一、联系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