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小溪服务区(A、B区)、官陂服务区(A、B区)中式餐厅经营权分别承包。承包期限:5年。
1.1.1.小溪服务区位于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平和县小溪镇境内,是集车辆加油、商品销售、车辆维修、餐厅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区,A区餐厅面积432㎡;B区餐厅面积432㎡。
1.1.2.官陂服务区位于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诏安县官陂镇境内,是集车辆加油、商品销售、车辆维修、餐厅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区,A区餐厅面积645㎡;B区餐厅面积645㎡。
1.2.承包经营范围:中式餐饮项目:中式快餐、自助餐、小吃、地方特色小吃等餐饮服务;
1.3.经营方式: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挂牌价:
2.1.小溪服务区中式餐厅经营权承包挂牌价:人民币15万元。挂牌价为该竞价标的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
2.1.1.满3年后,从第4年起每年年承包管理费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10%;
2.2.官陂服务区中式餐厅经营权承包挂牌价:人民币6万元。挂牌价为该竞价标的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
2.2.1.满2年后,第3年年承包管理费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20%、第四年年承包管理费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25%、第五年年承包管理费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0%。
三.承包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具有餐饮经营或管理资质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
3.2.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3.与发包方无业务纠纷、无欠款。
3.4.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承包申请人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4.1.餐厅经营场所发包方仅提供现有粗装修房条件,不再作任何投入.承包方可对经营场所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报批、装修、办理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管理。
4.2.承包方应按照符合“餐厅技术条款”要求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改造,小溪服务区中式餐厅于2016年3月1日前装饰装璜完成、证照办理齐全具备开张营业;官陂服务区地方特色小吃于2016年3月1日前证照办理齐全具备开张营业,中式餐厅可由承包方根据实际需要再予装修,但最迟在2017年6月底前装饰装璜完成、证照办理齐全具备开张营业。
4.3.承包方对餐厅的装饰装修须通过发包方验收。若承包方的装修改造不能通过发包方验收,则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若承包方的整改仍不能通过发包方验收,则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单方面终止本项目经营权承包合同。
4.4.经营场所的所有装饰装璜(餐厅应包含A、B区各装修1间接待用餐饮包间),安装报警器,设置母婴室、免费宽带冲浪区、网络订餐等服务项目【具体见承包合同附件《经营承诺书》】及设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4.5.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小溪、官陂服务区中式餐厅经营权承包合同》条款。
五、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六、公告期限: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人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联系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