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S00009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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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安、龙掘东等7对服务区(停车区)特色档口经营权分别承包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8-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08-2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应发包方要求,我中心于2018年8月1日公告的福安、龙掘东等7对服务区(停车区)特色档口经营权分别承包项目承包申请人资格条件作如下变更:
1、增加一点:果汁、冷热饮、热烤类档口承包方须为全国连锁至少50家(含加盟店)及以上门店的企业;
2、因部分地区检查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承包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变更为“承包申请人需自行出具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自助查询结果”;
3、其他承包条件不变,并自即日起(2018年8月8日)重新公告1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至2018年8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本项目原公告(https://www.fjcqjy.com/html/gsglfwq/40168950452861147016.shtml)作废,以现公告为准,具体如下:
福安、龙掘东等7对服务区(停车区)特色档口经营权分别承包公告
一.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沈海、福银线高速公路福安、云淡、洋中、泰宁、龙掘东、朱洋、常山7对服务区(停车区)特色档口经营权,分别承包。各服务区档口经营面积约10-30平方(具体面以各档口实地为准)。
1.2.承包标的挂牌价、保证金、经营范围等详见如下表格: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承包标的 |
经营范围 |
挂牌价 (万元) |
年营业额抽成比例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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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 海 高 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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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A、B)区特色档口 |
特色保健品类 |
10 |
22% |
5 |
2 |
福安(A、B)区特色档口 |
冷热饮、热烤类(含烤面包,不含肉制品系列) |
15 |
25% |
7.5 |
|
3 |
福安(A、B)区特色档口 |
水果类 |
12 |
22% |
6 |
|
4 |
云淡B区特色档口 |
特色保健品类 |
7 |
22% |
3.5 |
|
5 |
云淡B区特色档口 |
果汁、冷热饮、热烤类(含烤面包,不含肉制品系列) |
7 |
22% |
3.5 |
|
6 |
龙掘东(A、B)区特色档口 |
特色保健品类 |
18 |
25% |
9 |
|
7 |
常山(A、B)区特色档口 |
特色保健品类 |
6 |
22% |
3 |
|
8 |
福 银 高 速
|
洋中(A、B)区特色档口 |
果汁、冷热饮、热烤类(含烤面包,不含肉制品系列) |
7 |
22% |
3.5 |
9 |
泰宁(A、B)区特色档口 |
果汁、冷热饮、热烤类(含烤面包,不含肉制品系列) |
7 |
22% |
3.5 |
|
10 |
朱洋(A、B)区特色档口 |
特色保健品类 |
5 |
22% |
2.5 |
|
11 |
朱洋(A、B)区特色档口 |
果汁、冷热饮、热烤类(含烤面包,不含肉制品系列) |
5 |
22% |
2.5 |
备注:挂牌价为第一年保底承包管理费。年营业额指未扣除成本费用支出的总销售收入额。
1.3.承包期限:三年。
1.3.1.经营场所交接后6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承包管理费,承包期限自装修结束后开始计算,具体起止时间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署的《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1.3.2.承包方应自收到发包方办理经营场所交接手续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发包方指定的地点办理经营场所交接手续。
1.4.承包管理费收取方式:年营业额抽成与保底承包管理费孰高的原则。
1.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承包合同期限内保底承包费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6.合同签署:竞价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签约地为发包方办公场所。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与各档口经营范围相匹配的项目;
2.2.承包申请人在福建省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2.3.承包申请人需自行出具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自助查询结果;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2.5.果汁、冷热饮、热烤类档口承包方须为全国连锁至少50家(含加盟店)及以上门店的企业。加盟店须总公司提供向纳税机构缴纳加盟费的税费证明。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承包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包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提交的装修装饰、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及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承包方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
3.3.承包方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自行承担一切经营费用、经营风险和经营责任,自觉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员工办理工资、福利、保险及伤残赔偿等。
3.4.承包方人员当班期间应按发包方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戴牌服务,同时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有义务权利协助发包方完成重大活动和检查的承办任务,其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3.5.承包方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区域内安全、卫生、防盗、防火等事项负责。对经营项目产生的污水和垃圾,应及时清除,不得影响服务区的环境卫生,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服务业形象,文明经商。
3.6.其他未尽事宜,以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3.7.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签署并全部同意、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1.2条款。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18年8月28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特色档口序号__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六、公告期限: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承包经营合同》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17:00时。
八、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