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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05852
名称 泉厦高速公路大帽山闲置隧道使用权公开竞价公告
挂牌价 20万元
保证金 1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1-12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2-0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1.竞价标的:泉厦高速公路大帽山闲置隧道使用权。使用期限: 8 年。泉厦高速公路大帽山东侧隧道长582米,宽11.7米,面积约6800㎡。因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八车道另行修建新的隧道后停止使用不再作为行车通道,目前闲置。
1.2.竞价标的用途:物流堆场仓库。
1.3.挂牌价:竞价标的第一年年管理费挂牌价为人民币20万元。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管理费在前一年年管理费的基础上按6%递增。
二、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且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合法正常运营的企业法人;
    2.2.竞价人在福建省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2.3.竞价人需提供由竞价人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2.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三、竞价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3.1.受让方必须确保隧道安全,不得擅自更改隧道的任何设施,破坏隧道的主体结构,对隧道洞壁进行安全环保措施施工等需经委托方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占用隧道以外的场地,影响隧道周围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
3.2.受让方须修建一条从闲置隧道配电房位置连接地方道路的通行车道,修建道路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3.竞价标的仅作为物流堆场仓库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和腐蚀性物品。
3.4.使用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委托方、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5.使用过程中水、电费自理,并在实际用水和用电的基础上附加10%管理及线损费。
3.6.竞价人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交易条件和本项目《大帽山隧道使用合同》所有条款。
四、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五、公告期限: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2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受让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请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须知。
、联系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