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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S00007822
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复线透堡服务区超市经营权承包
挂牌价 35万元
保证金 45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8-17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9-0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沈海高速公路复线透堡服务区(含A、B区)超市经营权。

1.2.超市基本情况:沈海高速公路复线透堡服务区(含A、B区)超市面积约220平方米,2区共44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现场实地为准)。

1.3.挂牌价:35万元,挂牌价为第一年承包管理费底价。

1.3.1.承包申请人针对第一年承包管理费以密封式一次性报合理价方式确定承包方。

1.3.2.承包管理费收取方式:第一年承包管理费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二年(含第二年)起年承包管理费逐年递增5%。

1.4.经营范围:承包方负责经营售卖休闲食品、即食食品、卷烟、饮料及日常生活用品(润滑油、汽车用品除外)等,但不得经营销售与餐厅同类商品以及酒类、刀具类等行业管理要求禁卖的商品。发包方有权根据服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服务区资源优势,进一步创新服务区经营思路,另行引进电商体验店、土特产品、休闲小食、冷热饮品、时令水果,以及工艺美术、书刊音像、品牌展示等相类似产品体验店,或融合旅游等其它相关业务,探索发展服务区与地方经济文化结合的双赢项目。

1.5.承包期限:5年。具体以《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经营权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二.履约保证金、行业管理准备金、承包管理费支付方式及合同签署

2.1.履约保证金支付金额:承包期限内5年承包管理费总额的10%。承包方应自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齐至发包方指定银行帐户。

2.2. 装修保证金:承包方应于合同签订前将装修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汇入发包方指定账户,待装修结束后无息退还。

2.3.承包管理费支付方式:承包费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

2.4.合同签署:履约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到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合法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零售企业。拥有正常营业的自主经营品牌超市20家及以上门店(不含加盟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承包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正常营业的自主经营超市20家及以上门店(不含加盟店)的承包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以及2016年7月以来(开办不足1年的提供开办以来)的支付承包费或租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3.2.通过国家政府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标准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3.未进入《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黑名单”;

3.4.企业无行贿犯罪;

3.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名,也不接受转包、分包或以挂靠的名义经营,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承包申请人(承包方)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4.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4.2.承包方负责对承包经营场所进行投资装修,装修的设计方案需经发包方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设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交图纸)。承包经营期内应根据发包方行业管理要求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翻新装修。

4.3.透堡服务区(含A、B区)超市项目免承包管理费装修期限为3个月,承包方须承诺加盟“驿佳购”品牌,按照“驿佳购”品牌服务的四统一管理要求,即超市商品须由“驿佳购”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标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销售价格,打造品牌架构下的直营、联营或加盟的模式并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签订加盟“驿佳购”连锁便利店协议书)。

4.4.合同期间,承包方若增加经营范围或内容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发包方具有实施多样化经营和招商的主导权,可根据服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服务区资源优势,进一步创新服务区经营思路,另行引进中西式餐饮、茶点、面食、特色小吃、电商体验店等服务项目或融合旅游等其它相关业务,探索发展服务区与地方经济文化结合的双赢项目。承包方不得以因发包方引进或发展项目存在与其经营相类似、相同经营内容等或其他任何理由提出疑义或赔补偿要求。

4.5.经营承包项目须安装收银系统,并与服务区管理系统对接,以便发包方适时掌握经营数据、财务状况等动态,提高管控水平。档口须提供互联网电子支付平台,涉及电子支付的所有营业款需进入发包方建立的平台。上述安装及后期维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6.公摊费用。承包方须另行分摊一定数额的公共设施维修、保洁、公摊费用,按透堡服务区(含A、B区)超市项目每月承担2000元公共公摊费用。

4.7.承包期限结束后,由承包方投资建设的全部地面建(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所有权无偿归属发包方。

4.8. 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同意、签署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五、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合理价。

六、竞价保证金:45万元。

七、公告期限:2017年8月17 日至2017年9月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承包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请意向承包申请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12 时。

九、竞价会时间:2017年9月6日16时

、联系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