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S0001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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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京台高速五华山服务区5对档口经营权分别承包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4-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4-28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京台高速五华山服务区5对档口经营权分别承包,五个承包标的基本信息如下: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 序号 |
档口位置 |
A、B区单个档口经营面积约(㎡) |
挂牌价 |
年保底承包费 (万元/年) |
竞价 保证金 (万元) |
年保底营业额抽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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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华山服务区综合楼值班室隔壁 |
43.2 |
20 |
12 |
6 |
2 |
五华山服务区综合楼母婴室隔壁 |
43.2 |
20 |
12 |
6 |
3 |
综合楼厕所入口往右第二间 |
37.8 |
20 |
9 |
5 |
4 |
综合楼厕所入口往右第一间 |
30.6 |
20 |
8 |
4 |
5 |
综合楼厕所入口往右第三间 |
30.6 |
20 |
8 |
4 |
注:挂牌价:所有标的的挂牌价均为20%。挂牌价指标的的年营业额提成比例,其中年营业额指未扣除成本费用支出的总销售收入额。年承包费按年保底承包费与年营业额提成孰高的原则确定。
承包标的经营场所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1.2.经营范围:
标的1:地方特色产品及其他非餐饮类;
标的2:鸡排、关东煮;
标的3:冷热饮品、糕点;
标的4:卤料;
标的5:水果。
每个档口仅限经营1种特色或知名小吃(经营的项目不得与服务区已经营的项目相类似),五华山服务区已经营项目:自助餐、特色菜小炒、面食、光饼、锅边、扁肉、牛肉羹。
发包方有权根据高速公路经营发展需要,随时开展主、副食档口各类经营服务项目的招商(不含已招商签订合同的档口)。
1.3.承包期限:3年。发包方给予承包方1个月的免承包费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承包期限。具体承包起止时间以《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1.4.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先按每年保底承包费支付,先缴付后经营,每半年支付一次。待每个承包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核定前一年度提成承包费,如前一年度提成承包费高于保底承包费,承包人应于5日内支付该差额部分的承包费。
1.5.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额的10%收取,应在合同签订当日转入发包方指定账户。合同期限满后,由发包方在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二、餐饮类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2.具有有效的餐饮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
2.3.承包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福建)公示系统和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2.4.承包申请人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和分包经营;
2.6.承包申请人所经营品牌直营或加盟门店不少于10家;
2.7.通过国家政府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09000标准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非餐饮类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3.3.承包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福建)公示系统和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4.承包申请人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和分包经营;
3.6.非餐饮类的其他经营项目所经营的产品必须合法合规,经工商、检疫等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该品牌其在营的直营或加盟门店须不少于10家。
四、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4.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2.承包方应自行负责档口经营所需设备的购置,有关档口经营所涉及的重新装修、标识标牌设置等原则上不改变原整体装修效果,并需经发包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涉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3.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应服从高速公路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食品行业规范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有权根据责任事故的情况酌情对承包方做出相应扣罚。
4.4.承包方应健全门店收银系统,并确保收银途径的唯一性(含收银机及非现金移动支付通道等)并上报发包方备案,若有变更需以书面形式上报。
4.5.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的《承包经营合同》所有条款。
五、竞价方式
密封报价、价高者得。在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以竞价保证金先到达组织方账上者优先。
六、竞价保证金
6.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承包标的基本情况表。
6.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19年4月28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6.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京台五华山服务区标的__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七、公告期限: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28日。《承包合同》和竞价规则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17:00时。
九、竞价会时间:2019年4月29日15:00时。
十、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办公场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