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S00009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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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沙高速秀村服务区(含A、B区)汽修和加水经营权整体承包 |
挂牌价 | 7.66万元 |
保证金 | 7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6-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06-2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厦沙高速秀村服务区(含A、B区)汽修和经营权,整体承包。承包标的经营场所面积共约 200 ㎡,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加水房及加水点的设置需经发包方批准,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2.挂牌价:7.66万元。挂牌价为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标的每年保底承包管理费底价。
1.3.经营范围:汽车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仅在服务区广场内对车辆维修、保养、零配件销售、换修轮胎、加水、洗车、汽车美容等,增加经营范围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
1.4.合同期限:5年(包含装修期),合同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署的《汽车服务经营权承包合同》(简称承包合同)约定为准。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交付场地后 90日(装修期,予以免承包管理费)内须完成装修并开始营业。
1.5.承包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5.1.每年保底承包管理费为竞价成交价,年营业额抽成比例为25%。
1.5.2.联网收银前:承包管理费按竞价成交价进行核算,按年缴纳,承包方应在承包起算时间前10日将当年度保底承包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发包方指定的帐户,发包方提供承包管理费的正式发票或收据;联网收银后: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年承包管理费按“年营业额抽成与保底承包管理费孰高的原则”确定。
1.5.3每一承包年度到期后5日内,双方对营业额提成进行确认,若提成高于保底,承包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补缴超过当年保底价的金额。若当年度存在联网收银衔接期,未联网前按保底承包管理费(以天计算)收取,联网后当年剩余经营天数按营业额25%计提与保底承包费(以天计算)孰高原则结算。
1.6.履约保证金及行业考评保证金:
1.6.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期保底承包管理费总金额的15%;
1.6.2行业考评保证金为合同期保底承包管理费总金额的10%。
1.6.3.履约保证金及行业考评保证金由承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交至发包方指定账户。履约及行业保证金交至发包方指定账户之日合同生效,发包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场地义务。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2.2.要求承包申请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承包申请人公章的有效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承包申请将被拒绝);
2.4.具备交通运管部门审批的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且从事车辆维修服务行业应达到2年及以上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经营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2.5.提供管理人员配备表、汽修从业人员资格证及汽修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人员配备应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合法用工,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同时满足24小时营业的服务需要;其中要求有岗位技术资质的工人不少于 6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员(高级工)和质量检验人员各1人,机修工(中级工)不少于1人,电工、电焊工各不少于1人。
2.6.承包申请人提供创新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文明服务、安全管理、培训等合理性、先进性的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2.7.承包申请人提供设备投入方案和设备清单表(具有特色并符合发包方技术要求设备投入方案,基本设备要求:小车故障诊断电脑、空气压缩机、万用电表、自动变速器清洗加油交换机、废气收集净化装置、换油设备、移动式工具车等小修、中修设备)。
2.8.承包申请人提供装修方案(具有特色并符合发包方技术要求装修方案,加盖公章)。
2.9.承包申请人提供文明服务、质量保障、售后管理和满足24小时营业的服务需要等方面书面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申请, 禁止转包或分包经营。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承包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包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收银联网管控:
3.2.1收银系统接入技术要求:承包方的收银结算系统应纳入发包方监管系统并保证非现金支付通道的唯一性,即通过移动(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
3.2.2.明确营业额定期对账、确认机制,发包方可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收银状况进行相符性盘点、抽查,并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阶段性营业额进行审计。鼓励实行统一收银、定期回拨结算办法,做大营收规模;
3.2.3.明确对收银违规行为的处理约定,如:每发现一次,违约金以1000元计,由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出现3次(含)以上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按履约保证金全额计收违约金。
3.3.特别约定事项:
3.3.1.承包方应遵守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规范;
3.3.2.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发包方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建设的不可拆移资产归发包方所有;
3.3.3.合同中约定因发包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的补偿方案,明确承包方建设的不可拆移资产归发包方所有;
3.3.4.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因高速公路建设规划或改造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3.5.发包方有权调整服务区的业态布局,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调整方案,装修方案需发包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3.4.禁止转包、分包行为。
3.5.其他未尽事宜以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3.6.本项目竞价成交后,产权交易机构和发包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承包合同》。承包方须到发包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3.7.承包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7万元。
5.2.竞价保证金指定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18年6月25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帐户:1501014140000969)。
5.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秀村汽修加水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六、公告期限: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承包合同》和竞价规则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7:00时。
八、竞价开始时间:2018年6月27日9:00时。
九、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