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S0001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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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南平高速辖区内所辖服务区汽车修理及1041.6公里路段路面汽车抢修经营权承包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1-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2-0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挂牌结束期调整至2020年2月17日,调整公告见:https://www.fjcqjy.com/html/tzgg/29665235513109859313.shtml】
一、 承包标的基本情况
1.1.承包标的: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辖区内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收费站)汽车修理及1041.6公里所辖路段路面汽车抢修经营权,服务区(收费站)为塔前、延平、小桥、建州、忠信、南台、湛卢、洞宫山、洋庄、安窠等10个服务区和邵武收费站共11个点,辖区内高速公路共计1041.6公里,具体包括福银公司74.56公里;浦南公司243.73公里;宁武公司201.53公里;松建公司106.65公里;京台公司62.69公里;延顺公司47.295公里;邵光公司66.22公里;武邵公司91.205公路;龙浦公司34.872公里;联络线公司46.485公里;顺邵公司66.363公里。
1.2.挂牌价:0.3353万元,挂牌价为发包方给予承包方每公里的最高补助金额。本项目以密封一次性报合理价的方式选择承包方,密封一次性报合理价具体规则详见本公告第四条。
1.3.承包期限:1年,具体承包起止时间以承包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1.4.补助金额支付方式:
发包方给予承包方的补助金额按实际公里数结算,补助金额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1.5.履约保证金:50万元。承包方须在《承包合同》签订前向发包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该履约保证金。
二、承包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备二类(含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的企业(因政策调整,若二类以上资质(含二类)于2019年之后到期的需提供运管所出具的备案材料证明);
2.2.企业成立五年(含五年)以上;
2.3.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须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 承包方应加强安全保障等方面管理工作,并按以下要求配备足够的的人力、设备能够满足24小时抢修的需要。
3.2.1.安全保障管理要求
(1)做好辖区内车辆抢修救援、汽修服务和盘货等工作,文明、高效、优质地服务于途经高速公路的广大司乘人员,杜绝争议、投诉等现象。
(2)协助高速公路有关部门进行突发事故现场处置,提供清理、起吊、转运、仓储等服务。
(3)服从指挥,协助高速公路有关部门做好恶劣气候、突发事件情况下路面安全保畅工作。
(4)细化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按规定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做好收费标准的对外公示工作。
(5)做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范和生产流程。
(6)做好合同履约工作,遵纪守法,履行高速公路抢修施救相关规章制度。
3.2.2.人员配备要求
(1)企业负责人1名。
(2)企业技术负责人1名。
(3)总质检员1名。
(4)质检员2名。
(5)价格核算员2名。
(6)接警员4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7)驾驶员24人,提供【有效驾驶证】。
(8)维修人员25人,其中机修工15人,油漆或涂漆工3人,钣金工3人,电工2人和轮胎技术工2人。
3.2.3.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1)抢修车辆21辆(按每50公里配一台的要求)【配备空压机、风炮、夜间照明器材、应急抢修器材、标志牌、锥筒等设施随车】
(2)每个站点配备一台盘货设备,11个站点11台(可外协,外协需提供合作协议)。
3.2.4.运行模式行动能力要求
(1)设24小时三班制抢修指挥中心,与发包方信息指挥中心联动联通。
(2)接警10分钟就近出动处置承诺。
(3)如遇路面车辆事故或车辆抢修等情况,由12122值班室通知抢修部门指挥中心后,通知据事故发生点最近的抢修施救小组及时出动处置。
3.2.5.驻点设置要求
(1)为保证抢修队伍能够快速赶赴现场,密切配合辖区执法大、中队指挥、施救,承包方其所属抢修队场所应设置在服务区内,由发包方在服务区内提供住宿、停车、维修等便利,并实行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内的维修业务与辖区高速公路抢修业务应由同一抢修(维修)队承接,以达到节约成本、协调管理、精简高效目的。
(2)根据救援迅捷、精准高效和指挥顺畅的原则,结合实际,承包方应将将抢修队驻点设置在塔前、延平、小桥、建州、忠信、南台、湛卢、洞宫山、洋庄、安窠等10个服务区和邵武收费站共11个点,若后期因上级要求或管理需要,驻点设置需调整的,依据发包方要求进行调整。
3.2.6.承包方须在《承包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免补助金的前期人力、设备、驻点等准备期内配齐上述的人力、设备,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承包方的履约保证金。
3.2.7.承包方配齐上述的人力、设备,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管理制度,经发包方审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作业。
3.3.其他未尽事宜以《承包合同》为准。
3.4.承包申请人(承包方)须无条件接受、签署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
四、交易方式:密封一次性报合理价。具体规则如下:
4.1.符合资格的最终承包申请人≥3家,按如下公式确定承包方:设定:E=An-D的绝对值即E=|An-D|,其中:An为承包申请人的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为密封一次性报价,高于0.3353万元为无效报价,D为所有承包申请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E值最小者确定为承包方。若出现E值最小且An-D值为一对正反数,则An-D值负数者确定为承包方。若出现2名(含2名)以上E值最小且An-D相同的情况,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承包方。
4.2.符合资格的最终承包申请人为2家,则选取最高报价的承包申请人为承包方。
4.3.符合资格的最终承包申请人为1家,则直接选取该家承包申请人为承包方。
五、竞价保证金:
5.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17:00时
5.2.承包申请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报价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报价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承包申请人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3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南平汽修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递交报价文件
意向方应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0年1月14日-2020年2月6日。《承包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竞价会时间:2020年2月7日16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
办公场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