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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G00005863
名称 福建高速公路沿线35座广告牌(规划位)经营权承包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1-18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2-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欧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90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高速公路沿线35座广告牌(规划位)经营权承包。承包期限:3年,具体以《高速公路控制区广告点位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2、竞价原则:35座整体承包优先、按路段打包承包次优先、整体承包和按路段打包承包无人报价时则进行35座单座分别承包竞价。
3、单座广告牌(规划位)现场桩号、位置、规格等详见下表“35座广告牌(规划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5座广告牌(规划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地区 桩号位置 广告牌形式 规格
(㎡)
1 福银线
 
 
AK177+800m(BK168+4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 AK178+100m(BK168+1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 长深线 BK2901+88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4 BK2829+35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5 BK2893+880大横互通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6 BK2892+4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7 BK2885+75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8 BK2881+3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9 BK2872+3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0 AK2870+4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1  
京台线
BK1727+9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2 BK1711+8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3 BK1714+9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4 BK1703+3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5 BK1691+3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6 BK1683+4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7 BK1676+2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8 BK1671+4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9 BK1663+2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0 BK1587+3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1 BK1562+2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2 BK1553+1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3 AK1553+2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4 AK1669+2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5 AK1671+2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6 AK1673+8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7 AK1675+8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8 AK1679+5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29 宁上线 AK233+6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0 AK238+6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1 AK261+38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2 BK238+5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3 BK238+6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4 BK237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35 BK235+3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4本项目35座广告牌(规划位)均位于高速公路控制区。1、2号广告牌因原有基础及牌架所有权归原广告承包方所有,新承包方需自行出资建设,限期30天建设完毕或与原承包方协商解决广告牌基础及牌架事宜。合同到期后,广告牌含基础及牌架所有权归合同签约方所有;3-35号新广告牌规划位,广告牌未建,成交后由承包方自行出资建设,限期30天建设完毕,合同到期后,广告牌含基础及牌架所有权归合同签约方所有。
5、挂牌价:具体竞价标的挂牌价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挂牌价为相应竞价标的每年年承包管理费,不包含路政设置占用费。路政设置占用费及广告设置、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成交价款之外自行承担。
6、经营方式:承包方在合同期限内对承包的广告牌享有承包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
2、不在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黑名单内;
3、需提交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承包条件:
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资格,决定是否竞买并受让竞价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在竞得标的后,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广告牌土地租用事宜,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合同履约期间,任何涉及到土地使用和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签约方不承担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的任何责任,承包方也不得由此提出承包管理费减免、延期缴交等要求。
3、广告牌维护由承包方承担;广告牌安全检测、年审、保险由承包方以签约方名义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承包方在发布更换版面、日常维护广告设施过程中,涉及交通安全或其他原因引起无法施工、发布更换版面、广告版面被遮挡(包括但不限树木遮挡)的,由承包方自行协调解决。
5、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对广告发布造成影响的,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6、承包方不得随意更改广告设施设置的位置、形式及规格等。需要变更、调整的,须报合同签约方及原核准机关批准。如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调整广告牌设施造成合同签约方权益受损的,由承包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合同签约方造成的损失。
 7、承包期限内,因政府或高速公路设置需要及其他原因造成广告牌需要整改、征收、征用的,本项目竞价标的广告牌应无条件交还合同签约方,《高速公路控制区广告点位经营权承包合同》终止,已履行部分即为履行完毕,合同签约方按照实际已履行的时间比例收取承包管理费,多退少补。除此之外,合同签约方不承担因此而导致承包方违约或损失等其他任何赔(补)偿费用。
8、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条件和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高速公路控制区广告点位经营权承包合同》条款。
四、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2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为止)。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联系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