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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G00005756
名称 高速公路46座广告牌经营权承包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9-06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9-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36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46座广告牌经营权承包。承包期限为5年,具体承包期限以《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2、竞价原则:46座整体承包优先、按地区打包承包次优先、整体承包和按地区打包承包无人报价时则进行46座单座分别承包竞价。
3、单座广告牌现场桩号、位置、规格等详见下表:
广告牌序号 路段 桩号位置 形式 规格
面积
代收代付路政费
(元/年)
遮挡情况
1 福银高速福州段 0K青口互通宏路往福州南方向右侧(青口互通JF59H5)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 树木遮挡
2 罗长高速福州段 BK2076+100(营前互通)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 树木遮挡
3 罗长高速福州段 营前互通主线A道右侧A2076K+2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4 福银高速福州段 AK72+250(JF10H3)闽清互通内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 /
5 渔平高速 渔平高速A16K+700M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A道被野广告遮挡(A道遮挡超过3/8)
6 福银高速福州段 福州西收费站入口右侧30米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树木遮挡
7 福银线福州段福州南连接线 福州南连接线B7+200(B7+32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树木、野广告牌遮挡
8 福银线福州段福州南连接线 福州南连接线B7+500(B7+58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树木、野广告牌遮挡
9 渔平高速 BK39+200平潭收费站往平潭大桥B道(东翰互通)处 看板 40*8*2 / A道遮挡未超过3/8
10 渔平高速 AK39+900(AK39+300)东翰互通 看板 50*10*2 / A道遮挡未超过3/8
11 沈海线福宁段 AK1859+500福鼎互通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 /
12 沈海线福宁段 BK1953+500湾坞互通内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 四方向树木严重遮挡
13 沈海线福宁段 AK131+580(AK1974+580)漳湾互通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承包人自行缴纳 /
14 沈海线福宁段 BK1910+100(新)BK67+100(旧)三沙互通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15 沈海线福宁段 K1875(新)K32(旧)吉坑隧道南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16 沈海线福宁段 AK1853K+200(新)AK10+200(旧)闽浙所出口左侧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2960 /
17 沈海线福宁段 湾坞互通BK1953+3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18 沈海线福宁段 AK0+500(AK0+700)福安连接线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19 沈海线福宁段 AK1992+500霞浦互通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 树木遮挡
20 沈海线福宁段 BK1953+120湾坞互通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树木遮挡
21 沈海线福宁段福安连接线 福安连接线K2中央绿化带(ZK1+150M) 单立柱双面体 15*5*2 / 树木遮挡
22 福银线南平段 AK9+300南互通匝道口左侧9K北站方向草地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23 福银线南平段 AK9+950南互通匝道口左侧旁草地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24 福银线南平段 闽赣口A道右侧广场(闽赣口AK344+750道右侧广场)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2960 /
25 福银线南平段 南平南所出口(AK2922+500福银公司管理楼左侧边坡旁草地)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2960 树木遮挡
26 长深线三明段 B2989三明北收费所内广场往市区方向(福银线三明北征管所旁)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双向树木遮挡
27 泉南线泉三高速三明段 大田征管所匝道左侧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28 福银线三明段 BK2988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29 福银线三明段 洋中Z110K+700M中央绿化带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30 长深线三明段 际口互通山包福银214(沙县互通口) 三立柱三面体 18*6*3 / 江西方向过来遮挡
31 泉南线泉三高速三明段 G25线AK2980A道(垄东停车区匝道)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承包人自行缴纳 A、B道都有遮挡
32 福银线三明段 AK2988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承包人自行缴纳 /
33 泉南线泉三高速三明段 吉州服务区B区 看板 38*6 承包人自行缴纳 /
34 泉南线泉三高速三明段 三明段贡川服务区A区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承包人自行缴纳 /
35 福银线三明段 BK2980垄东停车区匝道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承包人自行缴纳 有遮挡
36 福银线三明段 AK2972+250(沙县匝道)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有遮挡,鸡尾桉遮挡严重,至少遮挡1/2以上
37 泉南线泉三高速三明段 永安北互通AK3039+500(山头)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38 泉南线泉三高速三明段 BK136+8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39 福银线三明段 垄东停车A区屋顶 看板 39*6 / /
40 福银线三明段 官洋服务A区屋顶 看板 38.5*6 / /
41 福银线三明段 洋中停车区B区(1) 看板 32.5*5 / /
42 泉南线泉三高速三明段 BK126+8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 /
43 厦蓉高速龙岩段 龙岩互通入口绿化带AK141+390(原AK141+230) 双立柱双面体 18*6*2 / /
44 莆永高速龙岩段 龙岩南互通永定往龙岩方向下匝道侧BK285+320M 单立柱三面体 21*7*3 26460 /
45 长深高速龙岩段 AZ3121K+400M(A3121K+300M连城互通) 单立柱三面体 18*6*3 19440 /
46 沈海线漳州段 B35K+50M(漳州收费站入口左侧中间绿化带AK496+500(2339+500)) 单立柱双面体 18*6*2 12960 /
 
    4、路政设置占用费(简称路政费):序号13、16、24-25、31-35、44-46号广告牌挂牌价不含路政费,其中序号16、24-25、44-46号广告牌路政费由合同签约方代收代付,由承包人另行缴交至合同签约方账户,代收代付金额具体详见上表“46座广告牌情况一览表”,代收代付的路政费由合同签约方统一开具收据;序号13、31-35号广告牌路政费由承包人自行向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缴纳;其余广告牌挂牌价包含路政费。
    5、广告牌位置:本项目所有广告牌已建,除序号27-28、31-32、35、37-38、42号广告牌位于高速公路控制区,其余广告牌位于高速公路用地内。
    6、广告牌现状:
(1)广告牌移交日期:序号1、3、19、27-28、44号广告牌可移交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序号20号广告牌可移交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序号37和38号广告牌可移交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序号39-42号广告牌可移交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其余广告牌签订合同之日即可移交。
(2)广告牌年审:除序号13、31-35号广告牌年审由承包人办理,其余广告牌年审由合同签约方办理。
(3)序号1-2、5-10、12、19-21、25-26、30-31、35-36号广告牌存在不同程度遮挡情况,承包申请人须前往现场确认。
(4)序号13、31-35号广告牌由承包人以料抵工自行拆除,负责办理广告牌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的设置、建设、维护与拆除等),并由承包人出资在原广告位重新建设。承包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广告牌架拆除,因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造成广告牌无法拆除的,退还合同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广告牌逾期未拆除的,则没收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管理费,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广告牌产权归承包人所有。合同解除、终止或期满的,承包人应在解除、终止或期满后5天内自行拆除广告牌及其附属设施,逾期未拆除的,合同签约方有权联合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拆除广告牌以料抵工,不足部分合同签约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承包人不得以广告牌由其设置并支付费用为由在合同解除、终止或期满后主张其对广告牌享有所有权,也不得要求合同签约方支付任何赔(补)偿费用。
(5)序号5-8、19、24-25、36-42号广告牌根据检测报告检验结果汇总表中单项评定不合格的项目,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消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6)序号1-4、11-12、14-18、20-23、26-30、43-46号广告牌首次除锈、喷漆、维护完成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7)序号1、5号广告牌因台风造成广告牌镀锌板版面损坏,由承包人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序号3号广告牌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办法》的要求进行双立柱整改,样式见附件。整改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9)序号9、10号广告牌为三面翻看板,均有一面为平潭管委会用于公益,可用于发布商业的版面为两面;部分三面翻棱柱存在隐患,钢结构框架在2014年12月已经维护。
(10)序号20号广告牌立柱有轻微锈蚀,需进行除锈并补漆;立柱顶部未设封口板,存在立柱内部底部积水,造成立柱根部锈蚀,需增设封口板、泄水孔;由于长久未进行维护,版面桁架钢结构锈蚀严重,特别是T、K、Y型相贯杆件接头、接头焊缝因易积水,锈蚀严重,需立即更换杆件、连接板和焊缝补强并铲除龟裂漆膜,重新进行整体涂漆。
(11)序号27号、28号广告牌位于控制区,未租地,承包人须自行解决租地问题。
(12)序号30号广告牌位于山包顶,视线距离远,版面较小,一侧遮挡,效果差,牌架锈蚀严重;
(13)序号43号广告牌所处龙岩收费站预计8月-9月关闭,该牌广告效果仅限主线车辆;在承包期内存在被拆除的可能,承包管理费截止到拆除之日,多还少补;
(14)序号45号广告牌立柱、牌架微锈,需进行补漆;立柱地脚板、地脚螺栓、加劲板裸露在外,风吹雨淋存在锈蚀,需用C20的混泥土进行包封;部分立柱顶部未设封口板,存在立柱内部底部积水,造成立柱根部锈蚀,需增设封口板、泄水孔;非D级,广告牌牌龄4年;
(15)所有广告牌在承包期间应定期检测维护广告牌并保证广告牌安全使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7、挂牌价:挂牌价为相应竞价标的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具体竞价标的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8、经营方式: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对承包的广告牌享有承包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成立时间在2年及以上,具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格,且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不在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黑名单内;
3、需提交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承包方应接受的承包条件:
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人的资格,决定是否竞买并受让竞价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控制区广告牌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广告牌土地租用事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合同履约期间,任何涉及到土地使用和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签约方不承担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的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由此提出承包管理费减免、延期缴交等要求;
    3、 序号13、31-35号广告牌由承包人以料抵工自行拆除,负责办理广告牌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的设置、建设、维护与拆除等),并由承包人出资在原广告位重新建设。承包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广告牌架拆除,因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造成广告牌无法拆除的,退还合同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广告牌逾期未拆除的,则没收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管理费,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广告牌产权归承包人所有。合同解除、终止或期满的,承包人应在解除、终止或期满后5天内自行拆除广告牌及其附属设施,逾期未拆除的,合同签约方有权联合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拆除广告牌以料抵工,不足部分合同签约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承包人不得以广告牌由其设置并支付费用为由在合同解除、终止或期满后主张其对广告牌享有所有权,也不得要求合同签约方支付任何赔(补)偿费用。          
    4、在承包期间应定期检测维护广告牌并保证广告牌安全使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应与合同签约方签订安全承诺书(详见承包合同附件),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因广告牌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遮挡、广告牌版面纠纷、广告牌维护等其他原因);
    6、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广告设施设置的位置、形式及规格等。需要变更、调整的,须报合同签约方及原核准机关批准。如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调整广告牌设施造成签约方权益受损的,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或合同签约方造成的损失。
    7、如遇到当地政府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因景观、城市规划、道路改造等其他原因须拆除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并服从合同签约方管理,广告牌履约至拆除之日止。由此造成损失,合同签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承包条件和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承包合同》条款。
四、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人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六、联系电话:0591-87315362、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