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G00005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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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五四路福州大戏院户外显示屏、通湖路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4-2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5-1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87315305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标的1、福州市五四路212号福州大戏院户外LED显示屏招租,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8万元;租赁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17年4月1日。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标的2、通湖路26号店面招租,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3.2万元;租赁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17年4月1日。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2万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标的3、通湖路43号店面招租,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4.4万元;租赁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17年4月1日。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4万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2号福州大戏院户外LED显示屏,标的物建成时间:2014年1月;面积约:8.26*5.38=44.43 平方米;技术情况:P10户外全彩(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标的2、租赁标的位于通湖路26号,西湖正对面,沿街;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普通装修。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14年6月14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3、租赁标的位于通湖路43号,西湖正对面,沿街。楼层总数:1层;所在楼层:1层;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普通装修;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14年5月17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以上租赁标的承租方不享有免租装修时间。
三、租赁用途:
标的1详见第五条的相关约定。
标的2、3租赁用途:办公、商业经营;使用范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作为居住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不能用于餐饮行业,但不限于无需加工直接销售的食物成品。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承租标的2、3需是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标的1仅限资信良好的具备广告经营资质的境内企业法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标的1:出租方每天为承租方播放下述禁止播放内容以外的视频8小时,出租方不负责户外广告的各类审批手续和连带责任。
禁止播放的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宣扬邪教、淫秽、赌博、暴力、迷信,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侮辱、歧视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不良价值观,危害其身心健康的;
(八)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
(九)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
(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十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十三)烟草制品广告;
(十四)处方药品广告;
(十五)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
(十六)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份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
(十七)出现“母乳代用品”用语的乳制品广告;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播出的其他广告。
标的2、3的承租方需要接受如下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如需装修改造,其改造方案须事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承租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承担全部法律及安全责任。同时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公摊费用等。
4、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改造、装修及使用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消防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有关费用自行解决。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4年4月25日—2014年5月16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8785001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