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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G00005800
名称 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外广场看板广告经营权承包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10-14
挂牌结束日期 2015-11-0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36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30个收费站站外广场56座看板广告经营权承包。承包期限:8年,具体以《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2、竞价原则:30个收费站站外广场看板广告整体承包优先、按地区打包承包次优先、整体承包和按地区打包承包无人报价时则进行单个收费站站外广场看板广告分别承包竞价。
    3、30个收费站站外广场看板广告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地区 所属公司 路段 位置及桩号 形式 规格 面积 看板数量 总面积
1 福州 福厦 福泉福州 兰圃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2 福州 福厦 福泉福州 福清宏路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3 福州 福厦 罗宁 罗源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4 福州 高广 渔平高速 平潭收费站外跨线桥 看板 50*3.5 175 2 350
5 福州 高广 福银福州 祥谦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4 840
6 福州 高广 福州绕城 桂湖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3 630
7 福州 高广 福银福州 福州南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8 福州 高广 罗长高速 连江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9 福州 高广 罗长高速 营前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10 福州 高广 双永 永泰东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11 福州 高广 福宁 福鼎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12 莆田 福厦 福泉莆田 涵江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13 莆田 福厦 福泉莆田 仙游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14 泉州 福厦 福泉泉州 惠安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15 泉州 福厦 泉厦泉州 池店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16 泉州 福厦 泉厦泉州 晋江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17 泉州 福厦 泉厦泉州 泉州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18 泉州 高广 泉州高速 泉州西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19 泉州 高广 泉州高速 泉州南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20 泉州 高广 泉州高速 南安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21 泉州 高广 泉州高速 德化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22 泉州 高广 泉州高速 永春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23 宁德 福厦 罗宁 宁德收费站内广场 看板 30*7 210 1 210
24 宁德 高广 宁武 福安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25 宁德 高广 福宁 宁德北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26 宁德 高广 福宁 霞浦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3 630
27 南平 高广 南平 武夷山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28 南平 高广 南平 建阳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29 漳州 高广 漳州 漳州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30 龙岩 高广 龙岩 龙岩新收费站外广场 看板 30*7 210 2 420
合计 56 11690
 
4、本项目所有收费站站外广场看板广告均未建,由承包人出资建设。
5、挂牌价: 具体竞价标的挂牌价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挂牌价为相应竞价标的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
7、经营方式: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对承包的广告牌享有承包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参与整体承包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参与地市打包承包或单座承包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2、不在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黑名单内;
3、需提交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承包方应接受的承包条件:
    1、承包申请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人的资格,决定是否竞买并受让竞价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看板广告牌建设、设置审批、路政占用费、维护费用、年审、检测等手续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合同期满后以料抵工拆除广告牌(承包人应按要求结清与委托方、路段公司等所有的相关费用,同时给予承包人1个月时间拆除完毕。逾期未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委托方将联合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支出)。
    3、承包人应与合同签约方签订安全承诺书(附件2),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因广告牌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广告牌遮挡、广告牌版面纠纷、广告牌维护等其他原因)。
    4、承包人须自行向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缴纳路政设置占用费。
5、广告牌申请设置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整体打包给予5个月的申请设置协调期,地市打包或单座合同签约方给予承包人2个月的申请设置协调期。因政府或相关部门影响等因素,导致承包人无法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申请设置的,经合同签约方确认后,终止无法申请设置的广告牌合同,退还无法申请设置广告牌的履约保证金和经营管理费;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申请设置协调期满内未获得审批的,合同签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承包管理费。
6、在申请设置协调期内未获得审批的,如承包人认为可以获得审批文件的,可向合同签约方提出申请不予终止合同(届时无论广告牌建设与否,均开始起算承包经营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承包管理费)。之后若仍未获得审批,承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无法审批的原因如系高速部门所致,则合同签约方有权扣缴应缴月份的承包管理费,退还剩余承包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如系承包人自身原因所致,则合同签约方有权扣缴应缴月份的承包管理费,退还剩余承包管理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承包人可因地制宜改变规格面积、形式(改变规格面积缩小的仍按竞价成交价格收费,规格面积增大按合同承包管理费金额同比增收。形式改变成三面翻的在合同承包管理费金额*1.3倍计算,形式改变成灯箱广告的在合同承包管理费金额*1.15倍计算。)
    8、广告牌建设施工期:
   (1)在同一所站单座广告牌建设期为30天,每增加一座给予增加20天建设期,以此类推;每增加1个所站建设期相应增加10天,按上述计算工期的规则,所得的建设总工期除以施工队伍数,即为最大施工工期;
   (2)广告牌数与投入施工班组的数量匹配规则:1-7座至少一组施工队伍、8-15座至少二组施工队伍、16-25座至少三组施工队伍、以后每增加10座广告牌至少增加一组施工队伍计算。(建设期起算日期,以设置许可审批件日期为准)
   (3)最大工期限制规定:若按上述计算工期的规则,所得总工期大于6个月(180天)以上的,承包人必须自行无条件采取更优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如:基础采取多队伍、多点位同时开工平行作业法;上部牌面钢构件采取工厂化加工生产、现场拼接安装,适时根据基础施工进度,采取工厂平行加工作业,现场流水安装作业,做到无间隙施工,确保总工期均不超过6个月。
   (4)个别收费站点超过建设施工期限未建设完工的,经合同签约方确认,如属于高速系统内责任的,相应未建设收费站看板从本合同中剔除,退还相应未建设收费站看板的承包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属于承包人自身责任的,相应未建设收费站看板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遇到特殊天气、节假日等其他原因,经合同签约方确认后给予延长工期。
   (5)如一个收费站因单座广告牌地下管线、行车标识、监控设备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设置的,承包管理费不予核减,如整个所站经合同签约方核实无法设置的,终止合同并退还相应收费站的承包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
   (6)在实际建设实施过程因遮挡收费站标示、交警标示、收费站探头、收费站旁店面等原因导致整个收费所站无法审批或建设的,属于高速系统原因的,经合同签约方确认后对相应的收费所站的承包管理费予以核减;属于承包人自身原因的,相应收费所站的承包管理费不予核减。
    9、双方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产权交易佣金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部分终止合同的看板广告及不在本次竞价交易的看板广告委托方有权另行组织招商。
    11、在广告日常维护管理过程中,委托方或合同签约方或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等其他相关部门发现广告面版破损,经委托方或合同签约方或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电话或以其他形式告知后2个工作日内未修复的,委托方或合同签约方或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组织人员对破损面版进行修复,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被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经多次联系若承包人仍不执行或推托。委托方或合同签约方有权终止该看板广告经营经营权承包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公开招商。
    12、如遇到当地政府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因景观、城市规划、道路改造等其他原因须拆除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并服从合同签约方管理,广告牌履约至拆除之日止。由此造成损失,合同签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承包申请人须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承包条件和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承包合同》条款。
四、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1月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包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包人或另行公告为止)。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会时间、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联系电话:0591-87315362、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