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G00005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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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沈海复线莆田段控制区19座广告牌经营权承包招商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8-1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9-0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高女士 |
联系电话 | 87315362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沈海高速复线莆田段控制区19座广告牌经营权整体承包,承包期限5年。第一年年承包管理费挂牌价361760元,从第二年起(包含第二年)每年年承包管理费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年承包管理费不含路政设置占用费,路政设置占用费及广告设置、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单座广告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清单。
二、承包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格,且注册资本金在的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需提交委托方、福建省福厦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具的无业务纠纷、无欠款证明函或无合作关系证明函;
3、需提交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三、本项目风险提示 :
1、19座广告牌均为未建,竞得标的后由承包人出资建设,合同签约方给予承包人2个月建设期。《高速公路控制区广告点位经营权承包合同》期满后,广告牌含基础及牌架所有权归合同签约方所有。
2、竞价标的基本情况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竞价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承包申请人应到竞价标的所在现场进行看样。
3、在竞得标的后,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广告牌土地租用事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合同履约期间,任何涉及到土地使用和纠纷及其相关问题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签约方不承担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的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由此提出承包管理费减免、延期缴交等要求。
4、 乙方在设置广告设施、发布更换版面、日常维护广告设施过程中,涉及交通安全或其他原因引起无法施工、发布更换版面、广告版面被遮挡(包括但不限树木遮挡)的,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5、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对广告发布造成影响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6、 如遇到当地政府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因景观、城市规划、道路改造等其他原因须拆除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并服从合同签约方管理,广告牌履约至拆除之日止。由此造成损失,合同签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五、竞价时间:
五、公告期限: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
单座广告牌清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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