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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G00005514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11号福建省西湖宾馆福建会堂LED广告屏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2-03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3-0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87850015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1号福建省西湖宾馆福建会堂二层露台朝西湖宾馆贵宾楼侧边规划位设置壹个LED广告屏招租,LED屏尺寸:11、高度4.5、厚度0.8,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2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0%。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号福建省西湖宾馆福建会堂二层露台朝贵宾楼侧边规划位LED广告屏尚未建成,由承租方自行出资建设,设立一个LED广告彩屏,尺寸要求长114.50.8(大约但不超过),场地未办理产权证。

三、租赁用途:广告传播(用途不得任意更改)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格的企业。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提供1个月的建设免租期。

2、承租方自行负责安装LED屏及广告框架、附属设施等,并承担其费用和所有的安全责任。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广告经营所需的批准或登记审批等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本场地广告的设置,广告许可等的报批);并承担维护以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的实施和费用。

4、本租赁标的不得转租和转包;

5、承租期间租赁标的场所的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如因政府建设改造、宾馆体制改革,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7、租期满后该LED广告屏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23201533

报名截止时间:201534日上午1200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先生、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