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场平台 > 农村产权及自然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中心 > 资产资源 > 房屋所有权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W00030818
名称 漳浦县象牙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店面及三、四层厂房分别招租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4-18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4-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邓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租赁标的

租金挂牌价

竞价保证金(元)

标的1

一层店面A1

15840

2000

标的2

一层店面A2

15840

2000

标的3

一层店面A3

15840

2000

标的4

三层厂房B1

36418.2

5000

标的5

三层厂房B2

36418.2

5000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物为漳浦县石榴镇象牙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一层店面和三、四层厂房,一层店面共三间,每间店面面积均为88㎡;三、四层厂房面积均为433.55㎡。地址在:象牙村圩中,东至:象牙卫生院,西至:空地,南至:吴氏宗祠,北至:坂旧线公路。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未取得土地证、房产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厂房)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标的的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5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6、租赁期限:租赁期限3年。

7、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在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须缴纳第一年租期的租金,其余租期承租方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缴纳下一年租金,由漳浦县石榴镇象牙村民委员会向承租方提供银行收款账户。租金无递增,无免租期。

承租方需向漳浦县石榴镇象牙村民委员会缴纳租金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承租期满时,待承租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漳浦县石榴镇象牙村民委员会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金。

8合同签署:租赁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优先权情况:不涉及。

二、意向承租方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否则承租方须恢复原状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2、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足额缴纳约定的承租款。同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待承租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金。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租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费用;自主开展正当经营活动并自担风险、依法纳税;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发生亏损与出租方无关。

4、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房屋。

5、合同期满,承租方承租的房屋(门市店)连同各类装修设施由出租方无偿收回。

6、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场所不得开办赌场等违法经营活动。

7、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9、其他条件详见《房屋(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厂房)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公告期限: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受让申请登记表》、《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