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4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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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新都会花园广场第二层房屋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1-06-0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1-06-2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3074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新都会花园广场第二层房屋招租)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新都会花园广场第二层(2A)房屋,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第一年每平方米每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40元/平方米,即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313473元,从第四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区域路网密度大,交通便捷。建筑面积约653.07平方米(含公摊),毛胚房。
2、租赁标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尚未办理,消防验收未办理,未接入水、电等设施,未装修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设施,以及无空调设施。
三、租赁用途:作为从事环保、贸易、律师、高新技术产业和总部经济的办公经营场所(不做餐饮娱乐业)。
四、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从事环保、贸易、律师、高新技术产业和总部经济的企业,企业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公司),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2009年或2010年年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2万元。
五、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标的情况以实物为准,承租方享有两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2、租赁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
3、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标的消防验收未办理,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文件,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承租方仍应承担实际占用所租场所期间发生的租金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5、租赁标的未接入水、电等设施,未装修电梯间、卫生间公共设施,以及无空调设施,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解决。
六、租赁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1年6月3日—2011年6月23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3074、87821728; 联系人:欧女士、林女士;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