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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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办公大楼临街一、二楼铺面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7-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8-1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87315906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办公大楼临街一、二楼房产整体出租,建筑面积两层合计约846.8平方米(第一层约390平方米,第二层约456.8平方米)。
二、挂牌价:租赁标的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18万元。
三、竞价保证金: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四、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五、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等规定
1、租赁期限:5年;
2、租赁用途:办公、商业;
3、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合同履约期满后10天内退还;
4、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租金每年可两次交纳,半年一次,必须先交租金后经营;
5、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5%递增;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六、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实体。
2、租赁标的用于办公、商业,不接受餐饮、娱乐等污染行业。
七、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不得转让经营权,不得再分隔出租,否则按违约处理;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具体工作由厦门金泉厦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协助各承租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承租户应做到:
(1)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2)水电费自理;
(3)税费按规定自繳
(4)各种证照自行办理;
(5)店面室内装潢和水电安装自理;
八、公告期限: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19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