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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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实发大厦16层390平方米房屋租赁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12-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12-2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45911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16层朝南、朝西方向,面积约390㎡。
二、 挂牌价:月租金人民币19500元整。
三、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
1.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用途,不得经营餐饮、棋牌、住宿、高密集人群培训等;
2.租赁期限:3年租(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5日之前支付;
4.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不变,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取整数值);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四、 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合法存续的境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六、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条款
1、该房原先即作办公用途出租,稍加整改即可投入办公使用。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装饰,应与出租方和大厦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装修方案。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
4、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需遵守实发大厦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等事宜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另签协议,并按约定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费用。
6、承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将租赁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后归还出租方,若承租方未及时归还租赁房屋的,应按伍倍于租金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超期占用费,如该超期占用费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仍应当赔偿。
7、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
九、公告期限: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27日。
十、咨询电话:0591-87855200 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