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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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五、六、七层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1-03-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1-04-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21728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标的1: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五层,建筑面积约1014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54.76万元(45元/平方米),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7%。
2、标的2: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六层,建筑面积约1029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56.8万元(46元/平方米),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7%。
3、标的3:鼓楼科技商务中心第七层半层(西侧),建筑面积约517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29.16万元(47元/平方米),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7%。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与工业路十字路口的西北侧,区域路网密度大,交通便捷。租赁标的为毛坯房,现正在验收阶段,交付时间为2011年4月。租赁标的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需在两年内办理,上述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毛胚房。
三、租赁用途:作为从事金融、保险、律师、贸易、高新技术产业和总部经济的办公经营场所(不做餐饮娱乐业)。
四、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从事金融、保险、律师、贸易、高新技术和总部经济的企业,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年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2009年或2010年经依法审计的财务报表及业绩证明等材料。
五、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租赁标的不得转租。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享有三个月装修期,可免交三个月租金。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若承租人在三个月未完成租赁标的装修的,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3、租赁物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权属出租人,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布设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4、本次租赁物分三个标的招租,分别由三个中标单位承租。已中标单位不再参加其他标的竞租。
六、公告期限:2011年3月17日—2011年4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6日下午17:00。
七、咨询电话:0591-87821728;监督电话:0591-87800096;联系人: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