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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998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65号福建省南洋饭店1#、4#楼房屋及场内空地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2-11-01
挂牌结束日期 2012-11-2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87891629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65号福建省南洋饭店1#4#楼房屋及场内空地整体招租。租赁期限6年。前三年年租金挂牌价为329.9096万元,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3%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水电保证金20万元。租金按季支付,每季度首月10日前缴交当季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651#楼建筑面积5386.07㎡,4#楼建筑面积259.2㎡,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24.61㎡,出租总建筑面积为5645.27平方米准确计租面积以福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标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产权建筑面积)为准。原租赁合同于20121231到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用于开设餐饮、住宿、娱乐。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餐饮、住宿、娱乐等酒店管理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的企业法人(即直接经营或绝对控股经营酒店),及原承租方。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享有二个月的免租期。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承租方必须投入资金对租赁标的内的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不得将本租赁物整体出租或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2111日—20121121(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21231日期间征集到竞租人止或另行公告)

八、交易规则、报名时间等见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林先生;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