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4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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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65号福建省南洋饭店1#、4#楼房屋及场内空地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2-11-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2-11-2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65号福建省南洋饭店1#、4#楼房屋及场内空地整体招租。租赁期限6年。前三年年租金挂牌价为329.9096万元,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3%。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水电保证金20万元。租金按季支付,每季度首月10日前缴交当季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65号,1#楼建筑面积5386.07㎡,4#楼建筑面积259.2㎡,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24.61㎡,出租总建筑面积为
三、租赁用途:用于开设餐饮、住宿、娱乐。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餐饮、住宿、娱乐等酒店管理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的企业法人(即直接经营或绝对控股经营酒店),及原承租方。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享有二个月的免租期。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承租方必须投入资金对租赁标的内的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不得将本租赁物整体出租或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竞租人止或另行公告)。
八、交易规则、报名时间等见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联系人: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