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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946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登云仓库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2-07-05
挂牌结束日期 2012-07-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87891629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登云仓库整体招租。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为48671元,第二年年租金在第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为2万元。承租方于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溪口路15号,仓库围墙内混合、砖木结构楼六座,建筑面积3244.7平方米(该面积为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用于普通商品仓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承租方使用上述资产必须符合资产用途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使用,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租赁区域内的消防、卫生、规划、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2、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且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承租方所有改造装饰无偿为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将承租资产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所租赁资产的装修装饰进行拆除、搬离、损毁,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中途终止,承租方除承担上述义务外,出租方将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

3、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标的的正常维修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为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租赁场地由出租方统一供电、供水、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月5日前卫生费及其他管理费等按出租方规定缴纳。

5、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因市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等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等情形,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在结清租金、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及水电保证金。

6、承租方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承租方在次月收到出租方《分摊费用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缴清水 电分摊费用,逾期未缴除按日加收1%滞纳金外,出租方有权停电停水,并提前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收回场地,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所有损失。

7、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时缴纳相当于合同约定的3个月租金的押金及2万元水电保证金,逾期视为违约,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且没收竞价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2752012725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