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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140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岳后村三八支路岳峰新村8座35号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3-08-21
挂牌结束日期 2013-09-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87891629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岳后村三八支路岳峰新村835号店面招租。使用面积约28.54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240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后村三八支路岳峰新村8座一层,钢混结构,两证齐全,简单装修。使用面积约28.54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用于经营零售业、餐饮业,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转租。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经营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38222013910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28187315305;联系人:林先生、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