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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630
名称 福州市茶园路18号2#楼光电大楼部分房产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1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7-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87315281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茶园路182#楼光电大楼部分房产招租,建筑面积约2454.96m2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为110475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茶园路182#楼(产权证地址:鼓楼区五四桥北民兵路5号),双证齐全,5(不含传达室及隔壁间)建筑面积约为2454.96m2,简单装修。本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

仅限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经营餐饮、娱乐、住宿酒店、培训学校、养老机构、超市、汽车美容等及其它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有效存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享受装修免租期一个月,从租赁标的移交日起计算。

2、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保留现有的传达室及隔壁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调换租赁标的,不得改变用途,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了规定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后,因原租户合同到期后搬迁及其他原因拖延了新承租方的实际入驻时间,已签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租金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分批交房,租金以分批交房的面积计算。

3、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4、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对大楼设施设备的维护、改造期间,造成的水电供应不正常(或停水停电)、及作为施工场所对日常使用造成的影响或不便,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全面配合施工,且仍需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包括且不限于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等一切费用。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

6、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有偿使用,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7、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产权证,营业执照)。

8、由于现电梯无法使用,如承租方需更新改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并负责相关审批手续。如承租方不使用电梯,出租方按出租总面积扣减51平方米(每层约10.2平方米)并按当年成交租金单价扣减相应租金。                     

9、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13个小轿车停车位。

10、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619日—20157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710日上午12: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先生、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