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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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09号湖光花园底层9号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3-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3-2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09号湖光花园底层9号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为16845元,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09号湖光花园底层,简单装修,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现仍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出租建筑面积约
三、租赁用途:仅作为园艺、花卉店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7、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