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069
名称 福州榕城商贸中心16层第7单元、三山大厦北楼18层08、10单元分别招租延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3-03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3-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我中心于2015年12月10日公开发布的福州榕城商贸中心16层第7单元、三山大厦北楼18层08、10单元招租项目,现拟延期公告。
一、租赁标的:福州榕城商贸中心16层第7单元、三山大厦北楼18层08、10单元分别招租,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等见下表, 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州榕城商贸中心16层第7单元 67.52 2026 0.4
2 三山大厦北楼18层08、10单元 128.6 5144 1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标的2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9号三山大厦。
标的1:毛坯。标的2:普通装修。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租赁标的可提供装修期,但须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出装修申请。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结合大厦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上述标的招租条件不变,公告期自即日起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顺延,直至2016年3月25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315305、87891629;
联系人:陈女士、林先生、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特此公告。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3月3日
原公告链接: http://www.fj3091.com/html/fc/57G076UVIZS9CMAC2YF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