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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983
名称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07号1-3层安泰商场整体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2-09-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2-10-2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87891629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071-3层安泰商场整体招租。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至20171031日止。第一年至20131231日,年租金挂牌价为300万元,自201411起,每年年租金按上年度年租金5%累进递增。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5万元。承租方于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07面积约1272平方米。原承租方缴清所欠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并于20121015日前清场完毕,方可参加竞价。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以商品经营场所为主,可经营服装、鞋类、化妆品等各种百货商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违规商品。承租方使用上述资产必须符合资产用途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租赁区域内的消防、卫生、规划、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2、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且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出租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承租户)承租方所有改造装饰无偿为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将承租资产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所租赁资产的装修装饰进行拆除、搬离、损毁,否则视为违约行为。若因承租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中途终止,承租方除承担上述义务外,出租方还要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

3、承租方应承担租赁资产的正常维修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为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及其街道、社区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5、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等不可抗拒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等情形,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条款。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交还租赁资产。在结清租金、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及水电备用金。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2929日—20121024日。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2102517:00

九、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