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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043
名称 福州市东江滨大道168号“福建省船舶工业技术研发大楼”第11层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3-03-08
挂牌结束日期 2013-03-2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87891629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东江滨大道168号“福建省船舶工业技术研发大楼”第11层招租,租赁期限10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平方米每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2元,从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季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东江滨大道168号“福建省船舶工业技术研发大楼”第11层,建筑面积约962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产权证确定的面积为准),标的的房屋使用权证上注明的用途为工业。租赁标的现空置。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办公用途,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转租。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为经国内工商注册,年检合格的与船舶行业相关联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条件:

1、出租方以房产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解决所需设备,并承担相应费用。

2、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享有三个月的装修期,可免交三个月的租金,但装修期间的物业费、水电及公摊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需要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使用性质的变更、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及改造费用等)。承租方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若承租方在三个月未完成租赁物装修的,第四个月开始,出租方则按约定收取租金。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没有相关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标的外部广告位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6、本租赁标的不得转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在签订合同当日由承租方直接向出租方转账。租金按季支付,免租期届满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租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加收承租方应付而未付的租金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业,承租方未及时搬离物业的,出租方有权随即停止向承租方提供经营办公所需的资源,同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实际占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场地占用费(按正常租金标准计算)及逾期付款滞纳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若逾期归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最后一个租赁年度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日租金按照月租金÷30日计算)

六、交易规则及承租条件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七、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八、公告期限:201338日—2013328日。

九、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林女士、林先生、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