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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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江夏学院教学区10处自助打印机安置场地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0.2469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3-2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4-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江夏学院教学区10处自助打印机安置场地整体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469元,第四年、第五年每年月租金在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月租金的基础上上浮3%,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年的7、8月份免租金),承租方应在每半年的第五日前缴清半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闽侯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教学区,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仅安置自助打印机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成立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境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线下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文印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
2、福建江夏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3、本项目招租过程存在过弃租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该标的无产权证。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结算,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
5、承租方对标的物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或者装修期间造成房屋、附着物或周边受损,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恢复或由于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
7、自助打印机必须配备安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裸露电线、线路,保证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问题,由承租方完全负责。
8、自动打印机及配套须符合《网络安全法》的要求以及采购人的网络安全要求。提供私有化部署,打印文件存储于校内服务器(文件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提供后台管理系统。支持文件隔离外网冷存储,防止外泄。对订单信息进行RSA数字签名以及保证订单完整信息不被用户本人之外的任何人获取。
9、自助打印机需拥有纸张余量预警功能:设备需具备提前发送纸张即将用完的警示信息功能。
10、对自助打印机收费进行限价,A4纸黑白单面打印最高限价0.20元/张;A4纸黑白双面打印最高限价0.3元/张;A4纸彩色单面打印最高限价1元/张;不得高于限价,若要高于限价则需经学校书面同意。
11、自助打印机显示屏除了显示操作流程外,不得播放任何形式内容的广告。设备外观整洁,不得涂鸦,不得作为广告载体,需符合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
12、自助打印机需支持至少两种或以上(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QQ小程序等)无线打印方式;不强制下载其他APP运用软件才能使用产品的所有功能。
13、自助打印机的用户系统需支持自由设置以下打印参数:份数、单双面、色彩、打印范围。用户可随时浏览自己的订单信息,针对未打印的订单可以随时申请退款。
14、自助打印机需拥有故障报警功能:设备需具备发送如缺墨、卡纸等故障报警信息功能。
1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卫生等)。若因学校重大调整等原因,承租方应配合执行,不得影响学校的工作安排。
16、经营期间,承租方由于管理不善或造成事故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退还收取的押金。
17、禁止承租方以返利卡、预存现金、充值消费等促销形式吸收资金,一经查实,承租方必须马上退还资金,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