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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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平潭县北厝镇北务里村竹屿91号竹屿粮库场地招租 |
挂牌价 | 2.64万元 |
保证金 | 0.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7-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平潭县北厝镇北务里村竹屿91号竹屿粮库场地招租,租赁期限1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6400元。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应于《仓库场地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之日或交付使用前5日(以时间更早者为准)将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基本情况:租赁标的位于平潭县北厝镇北务里村竹屿91号,租赁场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场地租赁范围东西向:新编4号仓与新编5号仓之间的场地,新编1号仓东边的场地;南北向:仓库南边围墙至北边入库大门之间的场地。土地证尚未办理。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二)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为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名下资产,租赁标的未取得土地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土地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仓库场地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仓库场地租赁合同》。
2、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及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3、鉴于租赁标的存在被无偿征收的风险,承租方承诺不因租赁标的被无偿征收而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责任。
4、如遇拆迁,且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应在15日内腾空租赁场所,超过时间则视为承租方自动废弃租赁场所内的相关物件。出租方有权组织第三方清场腾空,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5、承租方不享受针对该租赁标的的任何形式的拆迁补偿和安置。
6、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最终的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特别是承租方不得扩大使用范围、随意拆除、违建等。因可归咎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评估鉴定费用、对外赔偿或补偿费用等),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足额赔偿。
7、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承诺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三、租赁用途:租赁标的须用于仓储、堆物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堆放等用途,禁止在场地内进行违建等违法或违规行为。严禁租赁用于危化品、农药、易燃易爆物等对环境污染相关行业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堆放用途。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仓库场地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并应对租赁范围内的仓库、场地及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租赁标的或附属设施如有缺陷和(或)损坏的,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3、承租方需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
4、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仓库场地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承租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相关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5、承租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擅自改变仓库场地内仓库结构、外观。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应规范进行使用,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出租方都不对承租方的行为及其他改变现状等事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该租赁标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相关部门征收的其他费用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同时需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范围进行违章搭建,发现违章搭建承租方应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不承担因违章搭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9、承租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若承租方违约,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没收不予退还承租方,同时解除合同。
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仓库场地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8月15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