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6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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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2#、3#楼连接体1层30商业库房招租 |
挂牌价 | 0.805万元 |
保证金 | 3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3-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3-2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2#、3#楼连接体1层30商业库房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805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4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屏路25号,建筑面积143.71平方米(专有面积:117.02平方米),产权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仅作为库房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现有状况,周边环境和邻里关系。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等涉及处置租赁标的权利的行为。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标的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的消防安全、环保安全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2、承租期间水电使用及排气排污排烟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2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1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